樓主: goodfor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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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不成 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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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2010-6-19 20:59: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有一種動物 很聰明但喜歡裝傻 很剛強但卻是柔弱
幾年前我在花名冊不小心回答一位旅日上海妞有關大中國與小日本的問題
我說:中國像芙蓉姊姊 日本像天仙妹妹
結果招到一堆大陸留學生的圍剿 個個都是自以為聰明又剛強的臭男生
當時有一位UCSD的大陸女生偷偷的在我的空間上說:誰叫你要講到政治

看起來這個空間討論的應算是政治議題了 因為個個都是自以為聰明又剛強的臭男生
政治是一種信仰 說不清講不明的 辯贏了又怎樣 人家不理你而已
聰明者戒太察 剛強者戒太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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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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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10-6-19 21:01: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先來舉例好了:
依據興建農舍條例第3條下半部: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取得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準用前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一、依法被徵收。
二、依法為得徵收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自願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與需 地機關。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興建農舍,以自公告徵收或完成讓售移轉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於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重新購置農業用地者為限,其申請面積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面積。

以上條文可用於這個版面..
如果你們的親戚朋友有幸被徵收了.而他們的條件是:
1)土地取得日是89/1/28日以前
2)土地是山坡保育區/都巿計劃區/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之農牧用地
就可以在公告徵收日起一年內重購農地.其重購農地則定義為"老農地"..興建農舍建敝率以徵收面積計算(雖說如此.但如果重購土地小於徵收面積仍以土地面積為計算標準.)...
以上..大家看出什麼商機了嗎?
如果你剛好有一筆農地位於精華區..卻苦為新農無法建農舍時怎辦?
機會了來...去跟被徵收農戶購買權益來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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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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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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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9 21:33: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上面離題了,回歸正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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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19 23:32: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算啦,不講這些了,引爆不必要的紛爭是我的錯,站大抱歉,刪文我沒有意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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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20 01:29: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自由時報登新聞了

竹南科學園區徵地案 官民互不讓

〔記者彭健禮、李信宏/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科學園區擴大基地徵收案,部分大埔里居民及聲援者約100人,昨天指責縣府以鴨霸、蠻橫的手段強徵民地,6月9日凌晨3點調派20輛怪手破壞農作物,要求縣府重新協商,停止拆屋、停工,並表示要請監察院彈劾縣府、糾正內政部。

    縣府回應說,徵地過程都依法辦理,縣府已爭取到全台最高的抵價地發還比例、程序違建同意補照、房租津貼補助等措施來協助地主,此案攸關苗栗縣繁榮發展,可創造8000個工作機會,逾5000億元的投資額,創造逾兆元產值及龐大商機。

    大埔自救會發言人葉秀桃說,縣府原本僅徵地23公頃,並採「原地原配」補償,但97年3月因群創公司向縣府要地,縣府1個月就「變更」28公頃,並以夾帶方式在內政部都委會闖關成功,圖利財團。

    葉秀桃質疑說,縣長劉政鴻在97年8月26日曾在都委會允諾從優從寬補助,表示會向企業募款給居民,但計畫案過關後,縣府僅以市價4成的公告現值徵收,公然毀約。

    她說,自救會向行政院、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但各部會互踢皮球,最後都回歸縣府,讓縣府官官相護,縣府還在9日凌晨以整地為名,調派20多輛怪手強行侵入農田,破壞農地。

    縣府反駁說,從23公頃擴大到28公頃,這是依科管局在民國95年的指示,群創在公開閱覽期間反映擴大專用區面積,並提出5000億元的投資意向書,縣府呈報內政部審決通過。

 縣府表示,發還抵價地的比例是農地重劃區46%、非農地重劃區41%,這是全台最優惠;且對程序違建都給予補照,補償費增加978萬餘元;每戶每月也發放8千元的房租津貼,補助1年6個月;另縣府的查估補償作業也從優修正,補償費共提高5110萬餘元,才能獲得98%的絕大多數地主支持,縣府已展現最大誠意來照顧地主。

 縣府並說,選在6月9日凌晨進場整地,這是為了降低對交通的衝擊,不影響科學園區上下班,請民眾諒解並配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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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2010-6-20 12:27: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看了上述各位大大的討論, 應該如果各位能夠持平觀點, 也差不多心中已有想法了.
1.問題癥結就是政府跟抗爭者的價錢談不攏. 政府採用公告現值加碼徵收, 但抗爭者用市價(不對, 應該是未來土地開發後增值後的價格, 要不然以頭份地區5-6萬/ 坪, 差不多是都計區內農地價格了). 看來就清楚囉.
2.另外有位大大也有提及"何必要用到這麼大片的耕地來開發, 我提出個人看法如下:
半導體工廠設廠重視的是"土地取得成本""交通便利性""用水取得".
A.土地取得成本:因為地方政府為了創造就業率, 所以地方政府會協助減少變更程序, 農業區可以變成工業區.
B.交通便利性:這裡有1號省道跟1高頭份交流道, 3高香山交流道近.
C.用水取得:這裡有永和山水庫
從這三個大條件就可以看出哪裡適合囉.

但是接下來的是, 創造就業率後, 頭份加上"大潤發"的進駐, 交通問題來了, 以後從頭份交流道上下班就會塞爆. 但是不動產會增值, 所以頭份的土地開發業者才會有要將頭份創造成第二個竹北.
另外有個隱憂就是半導體廠的用水問題, 半導體廠的用水超大, 用的是超純水, 約8噸水做1噸超純水, 永和山水庫的水夠嗎? 竹苗地區的科學園區太多, 而且多是用水量超多的半導體廠, 也因此不是有苗栗天花湖水庫, 新竹縣尖石的比麟水庫要蓋 , 這些都可能會影響到你我. 更嚴重的, 半導體廠如果水不夠用時, 會一車一車買水用(這不打緊), 但各位可知不肖業者會在廠區挖地下水井, 超抽地下水(各位可能不覺得嚴重, 但可知道半導體廠一天超抽的地下水量, 可以讓該地區的地下水位下降10-20米深喔.), 時間一久, 如果該口井已喪失抽地下水的經濟效益時, 還可能將洗完半導體積體電路的水直接排入, 這會影響到該地區的地下水水質, 然後再由地上的農漁作物吸收, 最後給人吃下肚.
這在台灣是有案例的, 最有名的是早先年桃園的菲利普RCA廠.
所以在現在竹科四期廠的下方是哪裡呢?哪裡還是特定農業區呢?現在被炒作到地價每坪到3萬左右呢?如果住在頭份的大大應該知道吧. 我就不多說.
個人小小看法供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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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10-6-21 16:19: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67# tengteng

這一篇轉載的評論比較客觀

從竹東到後龍到竹南 : 浮濫徵收 憲政之恥
◎ 徐世榮(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前天,筆者跟學界幾位朋友一起參加了三個重要的活動,首先,我們到新竹竹東二重埔,參與了由縣府所主辦的特定區計畫說明會;緊接著,我們趕到苗栗後龍灣寶,參加已舉辦九年、並完全由社區自主經辦的「西瓜節」;再來,則是一同前往竹南大埔,關心當地的農民,因為他們的農田招致縣府粗殘的破壞。

為什麼我們要參加這些活動?這些活動的共同特點在哪?這些地區大抵都是優良的農田,並且擁有豐富的自然及文化資源,如竹東圳、天然湧泉、九牧第、傳經第、龍雲宮及多樣的生態物種等;然而,最為重要的是,在這些土地上居住了許多忠厚善良的農民,他們熱愛及認同腳踏的土地,因為土地孕育了他們,是他們世代生活存續的根本,也是未來的主要希望。

但是,這一切可能都將有了重大的改變。苗栗及新竹縣政府祭出嚴厲的土地徵收(包括區段徵收)手段,要以此來剝奪他們所保有的土地,並將其轉移至企業、財團或地方利益集團的手裡。理由仍然是過去四、五十年以來的經濟掛帥論點。姑不論縣府的論點是否正確,他們其實都嚴重濫用了土地徵收公權力。

由於土地徵收嚴重剝奪人民在憲法中所保障財產權、生存權及工作權,因此,一般先進民主國家皆不隨意啟動,若要啟動它,一定要符合非常嚴謹的前提要件,包括了:須有法律之依據、須基於公益上的目的、須符合比例及必要性原則、須為最後不得已之手段、須給予合理補償等重要要件,而且是缺一不可。其中,最為重要者,乃是須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要件,而這正是我國土地徵收目前所最為欠缺者。

審視這三個徵收案,其實皆不吻合土地徵收所要求的嚴謹前提要件,土地徵收反成為地方政府用來進行土地開發或炒作的主要工具,這全然是政府公權力的濫用,這也就是我國土地徵收案件會如此浮濫的根本原因。最為誇張者,由於財團的要求,政府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一個月內就完成竹南大埔的徵收程序,這簡直是棄憲法於不顧,是民主憲政的重大恥辱。

我們因此嚴正的要求,政府應立即停止所有的土地徵收案件,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譴責浮濫的土地徵收,並要求政府儘速修法,建構一個符合民主憲政的土地徵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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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22 07:14: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徐世榮教地政,應該是專家,又是近日到過現場,很有資格說話
所以我看了他這篇文章超過五次
但我覺得壞壞大大比他專業多了,徐世榮寫的文章,我看不懂
壞壞大大的文章,感覺他就在你面前,有血有肉,很直率,有話就講,有錯就認
而且一直在農業上辛苦努力,看壞壞大大的意見,可說受益良多啊!

徐世榮繞來繞去,講不出一個不依法行政的所以然,所以拉高到說是違憲
我同意要在公共利益這項上嚴格把關,但誰說了算?
目前是有審議委員會,徐世榮應把重心擺在這,指出目前審議委員會如何無法為”公共利益”這項目把關
竹南科學園區有無必要擴大到,把良田變成工廠?

徐世榮唯一具體提到的是:
最為誇張者,由於財團的要求,政府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一個月內就完成竹南大埔的徵收程序,這簡直是棄憲法於不顧,是民主憲政的重大恥辱。

一個月,是很具體的數字,我再貼一次我前面貼過的徵收程序:


土地徵收程序
舉行興辦事業計畫公聽會

事業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用地(不成)

擬具徵收計畫書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

交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徵收(應即公告三十天)並通知權利人

發放徵收補償費(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放)
↓ ↓
依興辦事業計畫開始使用 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

從上面看來,以一個月完成所有上面的事,確實違法違憲,自救會應該可以很容易舉證
然後推翻整個徵收案
單單公告徵收就應有卅天,發放也要十五天
縣府若卅天內完成這些事,又很快地過戶登記,確實太不像樣了
趕快找出證據,推翻徵收案。

徐世榮教授,你查過了嗎,真的一個月完成土地徵收程序嗎?
這是很離譜的數字,你在報紙上發文,應該先要好好查清楚喔!

另外,我認為這2%根本不是反對徵收,是反對糖果給太少
真是農夫的話,有個兩分地600坪並不為過,五年前價值不到五百萬,現在徵收可拿到一千萬,自救會的三大訴求內,我沒看到反對徵收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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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2010-6-22 22:41: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69# 荒山過客

今天大話新聞有比教詳細的分析
這些確時有比多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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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2010-6-23 00:38: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個案子是採用區段徵收: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40條規定.被徵收民眾可於選擇領取地價補償金或抵價地擇一..

區段徵收區域內仍須規劃->發包->施工(道路及水溝等公共設施)->...工期至少1年以上..民眾可於領取補償金前變更為領取抵價地.反之亦然...所以說當地的民眾選擇什麼方式我們仍然不能得知..他們的爭議是怕說抽到的地位於墳墓旁..那倒不如轉個訴求焦點.請縣府將墳墓旁的地不納入民眾抽籤範圍內就好了啊...
又...如果當地的農地每坪是3~4萬...如果是我..我干願領抵價地..因為依照我個人判斷.巿區附近的農地:建地行情比約是1:3..換句話說..如果沒領要嫌惡設施旁的地.行情至少是9~12萬一坪..但是又以"原地分配"原則...原大馬路旁的人領一樣條件...反之.就是原墳墓旁的地主也是在原地分配抽籤..他們當然是領錢啊..又不是笨瓜...所以說.抗議的人肯定是因為政府宣導不足亦或遭有心人士搧動才會有如此大的認知落差..
舉例:宜蘭縣政府週遭..區段徵收前一坪約1萬(農地)..領回45%..戴德梁行公開拍賣每坪5~8萬..現在成交價約在10萬左右...
最近的區段徵收案:宜蘭運動公園周圍...今年的公開拍賣是每坪15萬~30萬..(想看的人可以去我的臉書上看拍定表).
所以說...我們在這跟著媒體起舞干嘛呢...人家在吃米粉我們喊什麼"燒"..他們的地又不會賣你便宜一點...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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