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義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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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日記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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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發表於 2007-11-6 00:14: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想要一塊好地 + 一群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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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發表於 2007-11-6 00:23: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此案真的無解嘛 :?: :?
真希望能和平圓滿的落幕 ops:
98年5月22日
講道容易修道難,雜念不除總是閑,世間塵勞常罣礙,深山靜坐也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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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發表於 2007-11-6 00:36: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相信義西姐是被誤會的且是懂法律的,請大家來做一個當面溝通,不要在我們喜愛的2home說這件事情了,感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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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發表於 2007-11-6 00:56: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法理不外乎人情
以小妹的專業講這句話實在有點濫情
但是還是忍不住說了

版上的大哥大姊們見多識廣
應該更有智慧圓融行事

以前處理案件
常見雙方當事人為了小事而硬碰硬
通常都是在爭執之中一方硬起來說了
法院見等等詞語

硬碰硬時
有時候這時爭的就是一口氣而非什麼公平正義
也不是不可以法院見,但是考慮到訴訟經濟的原則
或者先行私下調解會比較合適
(也考慮到版面其他使用者的感受)

如果說從仙草日記能看到什麼
不如說是在集村的過程裡
一開始需要建立共識與監察機制
一開始就把規矩說在前頭 就不會有現在的爭執

而規矩並非不可以事後補正  
也並非樣樣事事都需探尋法律構成要件
(況且此事件中出現一些法律用語並非正確
會有誤導版友的可能)

仙草美地沒有問題  人才是問題
人跟人的緣分  實在不需強求
善緣與惡緣 端繫一念之間
愛鳥愛植物 尋找交通便利中海拔生態多樣的土地 有緣的話 我是個不錯的鄰居 願意互相幫忙互相分享 有相關資訊請與我聯絡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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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發表於 2007-11-6 01:18: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開會吧~不要在網路上繼續攻擊了,仙草已經在哭泣了!
所有當事人都是最熱心的鄰居~~

過程中很多事都太急太趕了,放慢腳步好好研討仙草的開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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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發表於 2007-11-6 02:51: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敝人加入本站4個多月最近才報到並認真的點閱各位大大的文章,實質上真的吸收了很多的知識,這些知識都是諸位大大血淚換來的成果,敝人非常感恩,正在感嘆無緣參與仙草專案時,仙草專案卻發生事變,雙方人馬的互相放話,站上大大的好言相勸卻無人理會,頓時覺得該案的出發點是不是早就不單純,只是大家都太天真 :?: 或是該案本來的出發點很好,因一時的誤會導致大家面子掛不住所以無法下臺 :?: 本來來至不同背景,不同身分,一件事情要達到共識就非常的困難,所以必須一而再再而三的溝通,請給大家一個好的榜樣好嗎 :?: 講真的我們都是局外人,事實的真相也只有當事人知道,請私下溝通,留給2home一個乾淨的空間吧!敝人本來不想淌混水的,但實在是看不下去!若言語有得罪之處請見諒!先向諸位當事人說聲對不起了! 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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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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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發表於 2007-11-6 07:36: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開始需要建立共識與監察機制
一開始就把規矩說在前頭 就不會有現在的爭執

而規矩並非不可以事後補正
也並非樣樣事事都需探尋法律構成要件


C妹說得真好~~

偶總覺得,走法律是最後一步,所以這也是我當初寧可賠錢也不去相告,因為告WIN了,大概身心也俱疲了,還不如當賠了股票,換來心無罣礙, 師父有說囉,要懂得"放下" (雖然我同學還是有罵偶,他捘對方就是知道我怕麻煩)

仙草仍然是個很好的案例,我不認為2HOME站友要覺得灰心

C妹所言即可引以為鏡,一開始的共識及監察機制,其實挺重要的,而且也要有適當的調解機制及退場機制,即便是一開始的共識,或許也有因時空環境的轉變,有其修訂的必要性.或是發現自己理念與他人不同,那可能就選擇退出即可.我看C妹可以成為2HOME司法兼監察院長了...哈哈

共購,本來就是減低風險,而相對的風險便是自己拿了那一塊地以及開發是否有共識? 但我想這是大家一開始都了解的風險了?不是嗎? 所以應珍惜緣份,由頭再來.也使大家有機會再在2HOME 合購出擊.

不過,近來的觀察,似乎大家都有固定人馬了,且人數也不多,大半在三人左右,沒想到三劍客幫,愈來愈多了....

所以各位它組三劍客,有需要時,把我加入四人幫吧~~ 有好康不要忘了報給偶知咧~~~ (在這裡廣告效果應該不錯吧,因為大家一定都很關心仙草案,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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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發表於 2007-11-6 08:30: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現在公親及願意參與調解的人都表達的意願.其餘局外人我看就不用再說些勸解之語.有時再勸反而兩造口氣更猛. 在此之前C妹等懂得法律及調解者,已經隱約點到後續的方向,旁聽席就仔細去品味ㄛ.誠如牛哥那句話:輕鬆以對.大家就稍候等待即可.就我的建議如下:初期就少數雙方及調解者及願意加入公親的,成立圓桌討論即可,仙草全體會議可以待圓桌討論後.後續建設計劃自然水到渠成. 若有需要到一個地步,可以找類似鄉鎮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助,這樣半法律地位就有些連繫,是和或訟皆宜.
義西等剛拍定後,就火速台東行向牛哥請益造園大計, (計劃方針不宜有多頭馬車,快或慢皆有成敗,意見不一只有再見,這是我組義工團的顧慮)所以後續由牛哥及公親等調解,自然游刃有餘.義工團的意義在精神及體力上的支持,自然在事情圓滿結束後,會再次號召第二次義工團.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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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發表於 2007-11-6 10:22: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呼應ttt的講法.....
規章...制度的建立...粉重要....
剛開始....縱使不是那樣的完善....
但總是一個rule...可尊循....

但個人還是覺得不應以多數決....這非代議制.....
所以勒...大家應集思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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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發表於 2007-11-6 10:36: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大哥說的對,大家不要在說這件不愉快的事了,請就此打住~

現在該是要往前走的時候了~仙草加油~~2home加油~~~~

先待大家心情平復些再來昭開圓桌會議,因會有局外人參加,所以請仙草案的朋友們先將有問題的部分自行記下,待會議時再一一提出並當場決議及解決(最好拉),仙草自己本身須有誠意解決問題,義工團進駐才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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