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10-24 13:08 編輯
建築線是要有可開車的馬路<--這樣講較清楚
那個吵得很火紅的 林文苑都更案,之所以王家必須"強制"參加都更,
就是因為王家舊宅門口有高架捷運下的步道,但沒有可開車的馬路,就沒有建築線。
也就是汽車開不到王家大門前面,王家透天厝是所謂的袋地,
當然,消防車/救護車也沒法開到王家大門前面,就拿不到建照了!
王家認為人行道就是馬路,但汽車還是開不到王家門口,王家在法院就輸了!
若沒有建築線,就要把可開車的馬路(巷道)給弄出來!
你是農地,應該不難,但也必須耗用掉一些農地做為道路,
而王家是很貴的商業區建地,除非王家用高價買下鄰地做為道路,要不然同樣沒有建築線,
若是袋地,沒法在自己的農地弄條馬路,就要借過別人的農地,弄到所謂的袋地通行權。
農地務農,只要有袋地通行權即可,
但興建農舍,則必須要有可以開車的道路,就不是只要袋地通行權借過一下了,
可能你還要買下鄰地做為道路,或和鄰地的農舍共用道路。
不一定要大馬路,但至少要有"巷道",也就是路寬要像門牌地址的XX巷,
"巷道"雖然不好停車,但車子還是能開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