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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catliu

請問為何很少人蓋便宜又簡單的網室屋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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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4 18:29:29 | 顯示全部樓層
30坪的網室,一天可蓋好,馬上有遮風避雨的場所,若無安全(小偷...)考量,是不錯的選擇,我的2Home就是先蓋網室。

....n 年後,某天晚上,聽到網室外有山豬活動的聲音,怕那天牠發狂撞進來,為安全考量,新增一間鐵皮屋,以上是個人經驗,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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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4 19:20:4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6-3-4 19:22 編輯

是網室屋?還是木板屋?

網室屋....若真的是用會透光透氣的"網",不就比搭帳蓬還涼...

若透光透氣的"網"就可住人,拿睡袋露天睡不就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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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4 20:24:09 | 顯示全部樓層
大自然,是學習的最佳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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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4 20:57:2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3-4 21:04 編輯

建築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09

] 第4條
] 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
] 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 第16條
] 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
] 得免由建築師設計,或監造或營造業承造。
] 前項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 第25條
] 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
] 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

建築物非經申請,不得擅自建造。

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http://law.miaoli.gov.tw/glrsnew ... HL=&StyleType=1

] 第 18 條
]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如下:

] 一、依本法第九十九條之一規定之偏遠地區,
] 實施範圍為獅潭鄉、西湖鄉、三灣鄉、泰安鄉、南庄鄉之都市計畫以外之地區,
] 其工程造價在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者。
] 但屬山坡地者,應依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辦理。

] 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簷高在三點五公尺以下者。

] 三、鳥舍、涼棚、涼亭、容量二公噸以下水塔、本身高度在六公尺以下之廣告牌、
] 廣播塔或煙囪或高度在二公尺以下之圍牆者。

] 四、都市計畫內農業區、保護區,
] 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或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依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 准予興建之自用農舍。

] 五、工程造價在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者。

] 六、經農業主管機關核准非供居住使用之農作產銷設施、畜牧設施、水產養殖設施、林業設施,
] 其建築面積在一萬平方公尺以下,簷高在十公尺以下,
] 樑跨度在六公尺以下,肱(懸)臂樑跨度在二公尺以下或屋架跨度在十二公尺以下者。

] 前項各款之建築物分次申請建築時,其金額、面積、高度及容量等數額應累計計算。

以上是「免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的條件,
但只要是「建築物」,即使免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仍須「申請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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