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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3 10: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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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13 12:50 編輯
申請興建農舍這件事 我只想弄清楚法令規定問題
蓋完農舍可以不用擔心違法 不用考慮要自己拆除或捐給農業公益團體
農委會主委認定:公務員可以在閒暇時兼點農業
samtsai 發表於 2011-10-13 09:47 
我在10/11在119樓就已經講了,農舍被盯上,國稅局鴨子划水要違規農舍補地價稅後,
再來可能是由縣市政府對違規使用的農舍要求限期改善,或開罰6萬元了!
連地價稅的錢都補繳了,不就代表違規農舍都承認自己違規使用?
地方政府稅務單位知道違規,地主也知道違規,違規使用農地的罰單不就一拍即合!?
政府辦事,就是靠著白紙黑字的"證據",一步一步這樣辦的...
稅務機關查得到,還補到稅了! 縣市政府管農地的機關卻查不到,沒開罰,
除非縣市政府可以說明開罰人力不足的原因,否則連拿著稅單開罰都不會,就代表縣市政府失職...
現有農舍若違規,最主要是研究出該種/養哪些東東,才能看起來像豪宅,又符合農地農用。
在這裡跟我辯也沒屁用,不要到時候被要求限期改善,或開罰6萬元,才在......
且農舍要在5年後才能轉手,未滿5年的要賣也賣不掉!
現在新聞也爆出農地補地價稅的問題了!
農委會:蘇農舍課地價稅 應非農用 更新日期:2011/10/13 05:30
中國時報【侯俐安/台北報導】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的農舍爭議越演越烈,農委會昨日上午收到屏東縣政府回函後,在晚間回應指出,屏東縣政府的公文遺漏了最關鍵的問題「百分之九十農地是否農用」,假如沒有農用就是違法。
農委會主祕戴玉燕更舉昨日媒體報導蘇嘉全農舍自九十六年起改課地價稅,質疑農舍使用不符合規定,「課地價稅的農舍,不屬於農業用途、與農業生產不相關,屏東縣府應該知道是否違規。」對於縣府要求到現場會勘,農委會明白表示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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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農委會主委認定:公務員可以在閒暇時兼點農業 <----這是你講的!
農委會主委無權認定,銓敘部才能認定! 不信! 等著看以後又會怎樣認定!
銓敘部在76年11月17日已有函釋了!
講公職人員可以蓋農舍,恐怕是某些新聞誤導,或那陳武雄沒搞清楚狀況就發言,
要不然,就要公務員先向上級單位申請後,才可以買農地蓋農舍。
公務員可務農 蓋農舍未明定 更新日期:2011/10/06 05:3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6/5/3005z.html
吳聰成受訪指出,銓敘部在76年11月17日曾有函釋指,公務員在下班時間及假日,從事自有農地事務,而非實際從事農業之自耕農、佃農或農業推廣工作者,就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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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有個"業"字,就代表是行業/職業別或從事生產/商業;和農地事務是不一樣的!
看法律/法規/政府公文都要很注重中文名詞和文法。標點符號和一個字都不能搞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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