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樓主: indu

2012大覺醒

[複製鏈接]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8 09:46:07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成佛」
佛陀,在梵文原意,指覺悟者。成佛,就是覺悟了束縛人的真相,知道解縛的真理。
佛陀為第六密度之高靈,其修行的結果,是回覆到第六密度的智慧,及超越第六密度,達到第七、第八以上密度空間的智慧,如此而已。
大乘佛經操弄的佛之威神力、不可思議神通、超越常人的智慧,就只是高於第三密度的人無法做到、無法想象、無可奈何的能力與思想,這此,在任何人到達高於第三密度後,都有可能達到。
2012,是地球從第三密度提昇到第四密度的重要一年,這個轉變期間可長可短,一旦轉變完成,就沒有再選擇機會,需靠自力修行提昇,或等待一萬多年後地球再度通過光子帶才有機會搭便車。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8 09:58:03 | 顯示全部樓層
執著、放下與業力
執著的行為,意指思想緊抓住某原理原則方法理論等不放,思想緊抓不放,意識已變形,如彈簧壓下或拉長後,必有回復原狀的力量產生使其回復原狀,而意識變形後的復原力量,即為業力。
那麼擇善固執是好的嗎?依此而論,自然是不好的,因讓意識變形了。
那麼擇善固執是不好,就隨便愛搶人就搶人,愛殺人就殺人嗎?
不好,在於執著不好,不在於「善」不好。因此,要如金剛經名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心無所住,意指心不執著於任何一方一法一理一則,心不執著,讓心中的「靈山塔」的智慧來引導人的進與退。
放下,意指反執著,不緊黏著自以為是的佛、上帝、阿拉、老母等等虛無飄渺之相,而踏實地一步一行依著自心自發的智慧前進,提昇,並不難!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0 19:06:54 | 顯示全部樓層
無我的真義
無我,之前我說的是自我感的去除,或說是不執著有「我」。
究極的無我,是何義呢?
生命的組成,有靈的部分,及物質的部分。靈與物,都是波動的顯現,靈是在四維空間的波動顯現,身體是三維空間的波動顯現。而生命,是三維空間的波動與四維空間的波動,因緣和合所產生的「現象」。是的,生命是一種現象而已,當身體敗壞,或四維空間的波動與三維空間的波動失去連結,生命,就消失了。
因緣和合而成的現象,自不會有「本體」可執為「我」,而執靈為「我」,或執「身體」為「我」,又缺少另一半無法顯現生命現象,這種執著也是偏執。
故說「本來無一物」,只是因緣和合的現象。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0 21:30:01 | 顯示全部樓層
(續)他站有人問說靈本身也有可能是因緣和合,又有人覺得這樣的說法是外道的斷滅論:

也許靈是因緣和合,但若是,波動可再細分成什麼?或波動是由哪兩種以上的更基本單元因緣和合的?
四維空間的靈,不可用地球上的物質來想像(會誤解),可以用三維空間的宇宙遍佈以太元素(空間粒子)來理解,靈(代名詞),是遍佈於四維空間中的,但不同區的靈之質不同,因此連結出來的生命有不同品質的表現,如佛區的靈,智慧極高,而層次低的靈之區域,所連結到的生命扮演的就是一般大眾的表現了。
另外有人提到的斷滅論,不在本文的範疇,補充說明,同一靈,如小水滴般,卻可連結無數生命體,這些生命體,散佈於不同時間生命,而第三密度的生命去理解這情況時,因第三密度的直線性時間感影響,因此認為此靈在不同時間連結的生命,是同一靈的投胎轉世,但對於四維空間增加了線的時間軸,無所謂過去現在未來,第三密度的人去理解四維空間的靈,可說只有永恒的當下。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1 00:31:47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宇宙統一論--波動學說
大宇宙,指稱所有維度空間,包括從一維空間至無限維空間。在大宇宙中,一切最基本的,為「波動」。
當然聰明的人可能想到,是什麼東西的波動?是「空」的波動。
因人容易為字詞迷惑,因此又說,是「一」的波動。
到底是什麼?用任何詞都可以,只要不迷失其中。
在三維空間中, 「一」的波動,依精細至粗鈍,可分為以太、氣、光、液、固等元素。
在四維空間中,「一」的波動,因空間維度多了線的時間軸,「一」的波動,在三維空間第三密度的人類,稱之為靈,或意識,而其本質,與三維空間的「一」無二,只是他們身處的空間不同。但就是身處空間的差異,讓「一」具有不同的屬性與能力。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1 00:47:36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我說生命是因緣和合,靈與身體是無法單一存在時顯現生命現象,包括思考、感受等。那麼地球人死後的鬼、神、佛、菩薩又如何說呢?
生命的身體有很多個,肉體只是其中最粗鈍的,當其他星體其他密度空間的生命要來地球玩,大部分都會遵照地球的規則--穿上肉體來玩,因此來地球要投胎以便穿上肉體,離開時要脫掉肉體才離開。此時生命並未終結,因其他精細的身體如星光體、情緒體、以太體、、、等等身體都還在,生命仍在繼續中。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2 22:49:17 | 顯示全部樓層
修行唯一要訣--放下一切
放下一切要訣--破所有價值觀
修行要修放下,這很多人知道也了解,當然也有很多人不了解,因此現在是對了解的人說的。
放下,在「一位禪師臨終前的懺悔與教誡」作者千江月其他書有「該放下的時候放下」,那什麼時候該放下?不該放下時要緊抓不放嗎?
修行,在修放下一切,尤其要放下對「我」的執著,和觀念的執著(法執)。原始佛教的四念處,身、受、心、法,其中最後的法念處,即是對精細的念頭、想法,做徹底的觀察,做全盤的打破,不留一絲執著。
因此,人的修行,最終要打破所有價值觀,回復本來面貌。但我說過,人的成長,在不斷累積各種價值觀,做日常生活的指導,一旦所有價值觀崩毀,這個人不是瘋了,就是廢了。只有真修者,知道價值觀的害處,才有辦法成為無價值觀的「佛」。
「大師在喜馬拉雅山」的主角密勒日巴,就是在演一場人生不斷破價值觀的戲碼,當身上破爛到幾乎一絲不縷,唯一還遮住私處的小布片,被一陣風吹走,當下他悟了,了解他還有想要保護的,價值觀並未全破。
而宗教,在理念由上師推出後,其弟子就成為保護團體的重要份子,因此上師的理念成為唯一真理,不容置疑,不容挑戰,一旦有人不識相,必群起而攻之,視之為罪大惡極之人,必下十八層地獄。此時,這個已成宗教之團體,對於真修者而言,是廢了。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3 19:14:21 | 顯示全部樓層
27# indu
伊莉網友亞麥依蒙回應的不錯,不會像一般執迷的佛教徒只會操弄名相表現極「痴」:

達摩祖師來中土傳法
曾說「兩百年後,說道者多,悟道者少」
又指示衣缽傳至第六祖後
即不需再傳
..................

如同

六祖慧能的高徒南嶽初次見到馬祖,一眼就認出馬祖足以繼承他的法脈。

他見到馬祖在寮房裡打坐:大德為何靜心打坐?

馬祖答:為了成佛。

於是南嶽就地拾起一片瓦,當著馬祖的面磨了起來。

馬祖問:你幹嘛磨瓦?

南嶽:我想磨瓦成鏡。

馬祖發笑了:磨瓦怎能成鏡?

南嶽:磨瓦既然無法成鏡,那麼打坐又怎能成佛?

馬祖問:那該怎麼做?

南嶽:就好像牛車一樣,如果牛車不動,你會打車還是打牛?

馬祖默而不語

學打坐靜心

南嶽回答:你學的是坐佛還是坐禪?
     如果是坐佛,那麼佛並無固定的狀態,
     如果是坐禪,那麼禪也不在於坐或臥。
     法永不停駐於萬事萬物,所以你不可有任何取捨。
     想打坐成佛就是在殺佛,如果執著於打坐之相,那就誤解了其中的要旨。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3 21:21:30 | 顯示全部樓層
28# indu
難得有好知音,要好好應答一下:
基本上怎麼說都好,真正強的是證量的部分
說的比唱的好聽是不夠的
當然這也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
問題是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只死抱著經典就好像就已有了一切。
第九密度空間的品質是愛,不如就直接修愛力吧。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2-6-23 21:29:57 | 顯示全部樓層
完美無缺的愛
愛,世人談論不少,真正懂得的卻不多。
男女之間的,主要是情與慾。
其他關係的,主要是我執的表現,如我的孩子、我的國家、我的社區、我的金錢.........
真正的愛,是彼此融合而一的力量。
無私的愛,任何人都會說,只要試一試就知道,當自己被對方甩一巴掌,心中仍只有「空」,此為真正之愛。
聖經被操弄的主角之一:土耳其聖者,正是第九密度空間的高靈,來宣揚的法門,就是以無限的愛力突破一切的束縳,到達完全無拘的自在。

評分

參與人數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可可熊 + 5

查看全部評分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2home打造桃花源

GMT+8, 2026-10-20 12:35 , Processed in 0.06153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