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因果很難這樣認定,這個案子,林中開路,不可能是承辦人員能作主的,這個有人教過我,一般是村里長申請,鄉長同意,但由主秘簽呈,鄉長寫個閱,知悉等字眼,甚至深貼批閱文字再回收,再交回承辦人處理.沒有經驗的承辦人就以為上級指示辦理,不干自己的事依流程發包就好
但在法律上,其他人都不會有事,承辦人反成為應負責人之人,但由於是依法辦事,也沒數賄或瀆職,所以一般都是被調查,記過,或調職結案,到對自律嚴的來說,這是個污點與不白之恥,會影響心境,車禍與此不無可能相關
(另一種為此承辦人本來就常配合此類事宜,常與相關人員喝酒夜歸,某一日酒後回家車禍)
也有許多當事人因遭遇不公,投訴無門,悶悶不樂,含怨過世的例子,或許因你的據理力爭,讓他們從此不管再去禍害他人,救了很多小老百姓.
我個人比較執著,我對面阿婆,他的土地有袋地情形,仲介就以1300萬為基準,幫阿婆賣地,高出的利差為仲介的,他們就東想西想,一下想自己鋪路過國有地,造成既定道路,不成功就找經費由鄉公所修繕既有巷道,想偏移.拓寬巷道使國有地變道路,再不成,去找阿婆另一塊共有土地協助分割,然後交換出口,但他們只肯一比一換給阿婆一小塊邊邊土地.
我最內疚的是簽約那天,捷運通到岡山,他們急忙押著阿婆去簽押把土地賣掉,我去找阿婆勸他緩一緩至少地價可上翻3成以上,但他們緊跟著阿婆不許我陪阿婆前去.也不讓我與阿婆多說話,還要我不要破壞他們的事.
阿婆被帶去一個不是一般性的事務所,不是仲介公司,也不是土地代書,就賣掉了,對方也是只給八十萬現金,其餘拿阿婆土地去借貸,等過完戶,拿到貸款後才付錢給阿婆,那個阿婆只會寫自己的名字的八十歳文盲吔
這件事我還蠻內疚,因我只敢淺試即止,沒有用盡全力禁止,或許我也沒有能力禁止因為里長與他相識幾十年,里長也有參與其內,為了讓自己不在當地被人記恨,就讓阿婆這樣把地賣了,這個會成為我一輩子的心障吧
所以對這種奇怪的開路,我是不會心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