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migo 發表於 2015-9-7 16:42 
可提問嗎??
場地有超過 1000m2 ??
不知我是否有解讀錯, 樂活大所說的是, 一些小的農業設施應該可以設定一個免申請的規範讓大家來遵守, 不用大只要考慮到務農者基本需求就可以, 不敢講別人, 就說我自己好了, 當初就覺得買種糧的田要蓋房子不是很妥當, 口袋也很淺, 所以一開始就只能看2.5分的農牧山坡地,這也是別人口中所說的[農地], 但我想蓋一個可以棲身的地方都不可為:
1. 大小農舍-->沒錢或以現行預訂修法要有生產規模(事實認定)一年以上才有資格
2. 資材室-->不能住人, 寧願放肥料, 機具, 連所也不可以有, 如同樂活大說的, 人的基本需求不是現行(修法)法律要考慮的
3. 種種的農用設施...不管是什麼..申請條件多如牛毛...就不能住人...(小的資質駑鈍, 印象中是這樣)
不管怎樣, 就算我放棄本業全心務農好了, 這一年我就只能露營過野人的生活嗎? 而且這一年我還要種出可以賣的質及量喔! 各位看倌可以知道到, 這個法是多麼的沒考慮人性了, 感覺政府寧可讓地長草也不願讓有心的新手新農能盡心在農事上, 所有在農地上想蓋房子的都是賊! 政府各項食安不好好管, 土地正義也沒主張到, 農地種大別墅是觀感不佳, 但也沒有小坪數可以符合務農者基本需求的規定全部沒有!連要放個貨櫃屋都要被恐嚇會被罰喔....這是我所知道的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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