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1萬
46萬
萬分會員
pineman 發表於 2015-9-20 16:05 這個是政府機關自己內部一體,他本身不是負責解釋建築法的單位,他這樣講等於是在幫某些解釋文背書, ...
舉報
pineman 發表於 2015-9-20 16:41 這個顯然是一家營造公司有在其中營運作業(也就是營業)的事實,和我講的個人在(特別是偏鄉) ...
279
2589
5萬
新手上路
smhu 發表於 2015-9-20 16:55 很簡單,只要裡頭沒住人,水管擺在那裡不管是不是屋就不會有適法性的問題。而您一直在閃躲的關鍵點就是人有沒有住進去裡頭... 台北市工務局的解釋是貨櫃全密閉無法住人,所以就不適用建築法,那是鋸箭法。後頭有沒有議員關心只要關係人守口的話就不會消息外洩啦。假設您是地主,您怎麼那麼有把握將貨櫃屋吊走再買進兩個貨櫃擺那裡就OK了的呢? 所以我才會問說如果拿貨櫃來當營業場所行不行,而您還是一直閃什麼成本伐不伐算啦什麼的... 貨櫃擺在農地上講白了就是看地方主管官署是怎麼認定,比較簡單知道的方法就是去申請農證而貨櫃就不拉走,准了就表示可以,農證核不下來就表示不行。不要再凹說我拿貨櫃去申請資材室就可以啦...那是另外一段法律攻防,現在講的很簡單就是將貨櫃擺在土地上頭而已。
1.定著物這個名詞出現在民法61條「稱不動產,謂土地及其定著物」,所謂定著物是指「固定」並「附著」於土地,具一定經濟上之目的,不易移動之物,而不屬於土地構成之部分。
smhu 發表於 2015-9-20 17:02 這點一定要幫MEADOW大澄清一下,不管是四草或是洲子寮濕地保護參與的都是志工,說人家是在營業這樣不好.. ...
pineman 發表於 2015-9-20 17:17 這點我也一定要澄清,我回應的是他講「工地的貨櫃屋」,是指施工單位本身弄的,如果他施工的成果也 ...
smhu 發表於 2015-9-20 17:19 您可以去當官了...
查看全部評分
pineman 發表於 2015-9-20 17:08 先說好,講「閃」就傷感情了,您對我問的住在車內,或車停太久沒移動算不算「似可」「視為」違建? ...
smhu 發表於 2015-9-20 17:51 綠燈行紅燈停這個應該大家有共識吧,那麼闖紅燈什麼時候才會有事情呢?第一類是有警察背杯突然跳出來,第 ...
現在公部門的認知(尤其是在那該死的台北市跟台南市)貨櫃擺在地上而又有人員進出(非裝缷貨品)就是得申請許可...這是我在研習會上很明確聽到的訊息,至於如果怎樣會怎樣,以一個上下班途中出車禍算在職災裡頭的解釋函都有好幾頁了,講到地老天荒也還是講不完啦...
我會一直反覆的回應主要的原因是說明法是這樣子規定的,合不合理實不實際,不爽的人可以推動修法或是自己去立法,但是不能將自己的認知當成說帖一直講一直講,萬一有人信了而且照著做了,萬一有事情的話算誰的帳呢?要將我抹紅抹綠抹藍都沒關係,反正洗完澡我還是我...
我都會依法行事嗎?呵呵,應用之妙存在你我心中,只是我不會將不合法的事說成合法(如果認知錯誤的時候還是會啦)。
pineman 發表於 2015-9-20 18:05 闖紅燈的違法事實不以有沒有警察為要件,警察只是會不會收到紅單的一個重要因素。沒收到紅單不等於沒 ...
smhu 發表於 2015-9-20 19:17 區域計畫法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2home打造桃花源
GMT+8, 2026-10-20 18:16 , Processed in 0.061432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