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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sen2004 發表於 2015-9-27 03:23 怎麼 說 要被告 而已 ~ 隔沒 1個 小時 ~ 變成 如此 客氣 ! 變稱呼 我 閣下 ......... 還 獻上祝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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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 batman1155
jjs0035 發表於 2015-9-27 10:20 閣下還真缺乏幽默感,只因我用了閣下、在下的稱呼,就看不出我的戲謔之意?真當人家是前倨後恭呢^_^ 如 ...
閣下還真缺乏幽默感,只因我用了閣下、在下的稱呼,就看不出我的戲謔之意?真當人家是前倨後恭呢^_^ 如此謬著文字相卻昧於字裏玄機。我只能說,要打筆戰,您根本不是對手。 真是值得尊敬的對手,還會講理不成,就搬出律師討救兵? 分明可受公評之事,您老兄老羞成怒就只會威脅告人? 即此而論,老不老確實無關年紀。這世上儘有人痴長年紀,行為模式卻證明無力通過理性的運用以走出自己的未成年狀態。 多言無益! 閣下未能以德服人,就妄想以法屈人。 沒關係!您開心就好。 中秋假期得空,儘管把我留言拍照存查,找律師好好研究如何將我羅織入罪。 在下單槍匹馬,奉陪到底。 但別告人不成,反落得自陷誣告之罪。 我等著您。 祝 中秋快樂^_^
只因我用了閣下、在下的稱呼,就看不出我的戲謔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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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sen2004 發表於 2015-9-27 14:52 原來 是 戲謔之意 喔 ~ 謝謝你 的 說明 !! 請問 戲謔 是 你 平常講話的習慣 ? 還是 只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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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ome 發表於 2015-9-28 00:52 帶小孩去武陵農場露營回來,看到回應熱烈, 五味雜陳! 話題因我而起,我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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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hu 發表於 2015-9-26 10:34 嗯...嗯...您一定是戴紅帽子的...嘿...嘿...如果沒有的話,我去弄一頂來賣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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