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65查看 0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代位排除通行權應該要怎麼寫訴狀..刑法/民法? [複製鏈接]

Rank: 3Rank: 3

1#
發表於 2018-10-20 19:24:32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我試擬一份非專業狀紙,拋磚引玉起個頭,或許其他人能指正或補充完整,您先參考看看

民事起訴狀

為請求返還所有物及除去妨害所有權行使之障礙,僅依法提起訴訟事。

原告:***(即代位權人)
被告:A君
訴之聲明:
一、請求被告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返還無權占有地(地號),並請求除去妨害所有權行使之物。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業已取得國有財產局***地號(證據一:土地謄本)租賃權(證據二:租約)做為通行之用,然被告A君在該地設工寮及柵欄(證據三:照片),致原告租賃權無法有效行使。
經國有財產局多次函告被告,現期騰空歸還無權占有之地,被告均置之不理(證據四:國有局之發函),原告無奈僅依民法第242條規定,代位提起訴訟(證據五:代位授權書面),請求被告拆除無權設置之障礙物,返還所有物。

謹狀
******法院     公鑒
中華民國************
具狀人******
2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代位排除通行權應該要怎麼寫訴狀..刑法/民法?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6-15 16:24 , Processed in 0.045892 second(s), 10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