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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面積上限 100坪將縮為50坪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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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19 11:54: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俊大

您說得甚是,  小弟還略懂一二

問題是補繳土地徵值稅的數額

往往低於違規使用農地所獲利益

而且等可能要繳土地徵值稅時..

聰明的人會再來個"三次施工"

自行回復原狀....又是免繳土地徵值稅 ...
hsiao 發表於 2011-10-19 11:43

是沒有錯啦  但是  我不讚成違章  

因為會產生很多糾紛和變數  土增稅有時達上百萬..划不來
上次我一間農舍要賣  土地230坪 只因為一座只有頂蓋的車庫  增值稅達28萬多...划不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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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11-10-19 12:01: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過真能回復原狀,應也算小小違建,無傷大雅
怕的是一大片水泥違建,真要回復的話,有可能整個建設變的2266
只能乖乖繳土增稅,不然這搞破壞舉動,買家也無法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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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11-10-19 12:58: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說什麼資材室,農具間,再給你個溫室好了,什麼設施雜7雜八的一堆
別說申請麻煩,你能都過我給你拍拍手
不要以為"看見"法規中有那些農舍外的設施就自覺配套做的很好
"實際"去做再來歌頌那些配套!
農具間能多大?能有幾間?我鐵牛車塞得進去嗎?

你能都過歡迎聯絡我,設計費跑腿費我給妳double,
我大方點,外加給你放鞭炮做戲臺,慰勞您的辛勞
很多事不要用看的來做解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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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11-10-19 14:21: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3# sampisam


我有過   只是不知你是那個縣巿  因為難易程度不同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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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11-10-19 20:06: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4# 阿俊

就在目前"狒狒羊羊"的屏東縣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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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發表於 2011-10-19 23:47: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5# sampisam


哇   災區
聽說災區內所有案件停止  正在等待鬥法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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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11-10-20 00:02:5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基層公務員的審核被質疑了.還要被監察院調查.如果我是他們.我幹什麼要冒著一輩子的保障去做風險的是呢?當然是要靜候中央的裁定才是明智.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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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11-10-20 15:17: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政黨輪替如果是常態政務官就不會立場搖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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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11-10-20 16:24: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20 17:05 編輯
基層公務員的審核被質疑了.還要被監察院調查.如果我是他們.我幹什麼要冒著一輩子的保障去做風險的是呢?當然是要靜候中央的裁定才是明智.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20 00:02

原來,9月8日和10月6日,監察院已經對內政部和農委會,提出農舍的糾正案了!
那時蘇嘉全農舍都還沒鬧這麼大,怪不得現在才號稱要修法...

基本上,農發條例的"法律"是不用修,就只要加強取締即可,
而扯到限縮為50坪和施行細則(法規)有關,要由中央主管機關修改規定,立法院同意才行!

其實只是現任的內政部和農委會牽托到要"修改施行細則",把100坪變成50坪,
把球丟給當初的規定不完善,和丟給立法院以規避責任。

但糾正案是講:未能落實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之稽查與取締,
明明就只是稽查與取締的問題,又沒說農舍許可的坪數太大!
都已經被糾正了!球也丟不出去,內政部和農委會扯到修法成50坪只是轉移焦點而已!

立法院主要是立法(法律),修改法律要立委投票才能過,
而中央定的施行細則(法規)立法院大多沒怎樣看就通過,但也不一定會過!
雖然立法院"同意"縮為50坪,也真的會過,但可能性不高。

目前農舍糾正案和蘇嘉全農舍還沒關係,要等監察院糾正到"縣市政府",才會和選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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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y.gov.tw/sp.asp?xdUr ... p;case_id=099000178

類  別 糾正案
審議日期 99/09/08
修改日期 99/09/08
字  號 099財正0054
案  由 劉委員玉山、劉委員興善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於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施行迄今,對於集村興建農舍之執行結果,衍生實際參與集村興建農舍之起造人係考量居住,而非以農業經營為目的;建築基地多位於優良農田之特定農業區,而配合農地多位於偏遠、低價值、荒野之山坡地保育區與森林區或養殖用地,並與建築基地相距甚遠;集村興建農舍之發展已有住宅化與商品化之現象,農地儼然為建地,扭曲住宅市場等諸多悖離農業經營違反原立法意旨之情事,蓋凸顯政府對集村興建農舍之相關規範未臻完備,且推動過程亦乏配套機制,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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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y.gov.tw/sp.asp?xdUr ... p;case_id=099000220

類  別 糾正案
審議日期 99/10/06
修改日期 99/10/07
字  號 099財正0064
案  由 劉委員玉山、劉委員興善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於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施行迄今,對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政策之執行,未能落實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又農舍興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審查機制闕如;且未能持續監督農舍後續使用情形,造成田間遍布附有田園造景或休閒設施農舍之景象;復對於農業用地被扭曲為商品化,及未能落實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之稽查與取締,與未依規定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之地號確實註記於土地登記簿;亦乏農業用地興建農舍之相關統計資料,致未能掌握興建農舍所衍生之問題等,均造成悖離農業發展條例立法意旨情事,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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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0 17:26: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基層公務員的審核被質疑了.還要被監察院調查.如果我是他們.我幹什麼要冒著一輩子的保障去做風險的是呢?當然是要靜候中央的裁定才是明智.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1-10-20 00:02

連坐過這位置之當事人都在假裝不懂及質疑自己以前任內所頒行的法規了,難怪會被質疑?
這個例子是老天幫有心 2 home 生活者所給予及釐訂建設指導之活生生教材,老天告訴"官"字 2 個口執行者,
不要見上就立正站好,用上口站著報告,:長官,罰款補照就好.....
碰到庶民就坐著張下口:依農地農用法令....

這事件明明白白再次提醒"兩口"官者,執行職務要記得"早知道"及"好底加在"之分別:
若是"早知道"類型者,長官拍拍屁股換位,而老天有眼 ,那他退休俸可能不保
若是"好底加在者",管他長官是誰,人去人來始終如一,駛得萬年船,日後也可享 2 home 閒情逸緻.
風從虎,雲從龍;松下問童子,言師採藥去: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沒回應,就是棌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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