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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都更的看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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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發表於 2012-5-5 08:27: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獨棟透天厝在沒有臨路的袋地,那就另當別論了!

你看 荒山過客 這篇是農地的農舍,也算獨棟透天,也是沒有臨路的袋地,
他是被獅子咬了半口,買下鄰地,才解決袋地通行權的問題,
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 ...
FlyNews 發表於 2012-5-5 01:48


我的是有臨路,只是必須另外再做條路進出,要再花錢
他咬得恰到好處,大概就是土地的市價加上我若另外做路必須花的錢
另外造路還得花心思,花時間,所以乾脆直接買下。

很多田值不值錢,和臨路很有關係
只要去看法拍案件就好,沒臨路的往往落到三拍,四拍,流標的也所在多有。

若法令沒有要強制建商必須把王家納入,我覺得就不要納入
或儘量找出空間把他們排除在都更範圍外
趕快進行同意住戶的都更,別讓人再無家可歸;王家的,就按他們意思,蓋回原屋給他們吧
王家的通行問題,地價漲跌問題,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立一個現成的案例,讓以後民眾決定要不要參與都更,有個參考。
王家真的會沒路可走嗎?只要按他們意思去做,大家才會明白。

現在破舊社區地價高,確實和都更題材有關
只要在台北市有房的人,那一戶身價少於千萬元?
但看他們住的品質,有很多實在是不怎麼樣,窄,暗,擠,車都沒處停。
2home裡很多人都想得開,把台北房子賣了,搬到鄉下或郊區一點,生活品質馬上提升好幾倍。

希望法令內能明訂,某一社區居民若未全體同意都更,五年內,不准再提都更計劃
那麼居民一不同意,地價可能就馬上跌了,他們或許會更慎重其事。
若有住戶對舊家有濃重情感,就尊重吧,沒辦法
若真有釘子戶,那就讓釘子戶自己去想一想,一不同意,他的地價也要跌
釘子戶能拿蹺,就是把他那一票搞得很重要
他先態度模稜,等大家都投下大筆成本時,他再來拿蹺
所以法令的修訂,第一步就是所有居民的同意後才能進行
大家都沒投入太多成本時,先解決這問題
只要有住戶不同意,五年內不可再申請都更
這種規定,狀似讓都更難以進行,以台灣民情,可能剛好相反
沒人能拿蹺,真有人反對,可能就是感情因素很重,那也得由他
不然,進行到一半,喜事變喪事,也不好。
醜話講在前頭,若不同意,就撤,大家沒下多少注,糾紛就不會很大。

這和一些科學園區一樣
有題材時,地價猛漲
最後修法說要照市價徵收
原本巿價徵收是很公平的事
但若在徵收前市價猛漲,把地價炒高了後倒給政府,又是那門子公平?

大家都在揩子孫的油,子孫真的那麼油嗎?
油,電,不能漲
保費,不能漲
電都已便宜得不像話,還是不應漲,漲就罵
我同學在夏威夷,一個月電費美金350元,一萬多塊台幣,沒特別用什麼耗電的電器
裝太陽能發電後,降到16元,是基本費用。
不是太陽能發很多電,而是他們電價很高,當太陽能發電足以自給自足時,電費馬上狂降
但太陽能設備也要錢,要十幾年才能回本。

等著子孫來向我們算帳吧!

揩公家的油,就是揩別人的油
在台灣現況,就是揩子孫的油
台灣實在沒本錢如此,但實在也很少人要說實話,更少人要做實事
民情如此,出不了做實事的人啦!
放煙火最行了,做事都要做看得見的,稍遠大的規畫,誰感謝?
台北市的建設,黃大洲有很大的貢獻,但誰還記得他做了什麼?


離題了。我自己把本份做好就行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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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發表於 2012-5-5 07:13: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陳青 於 2012-5-5 07:15 編輯

大家去極樂世界啦!極樂世界的房子,隨心變化,七寶莊嚴。
要大就大,要小就小,隨心所欲。你走到哪裡房子跟到哪裡。
不用爭執,互不妨礙。心念啟動,房子就蓋好了,大家去啦!

看看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莊嚴法相吧!


讚佛偈
阿彌陀佛身金色 相好光明無等倫
白毫宛轉五須彌 紺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無數億 化菩薩眾亦無邊
四十八願度眾生 九品咸令登彼岸
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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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發表於 2012-5-5 01:48: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5-5 02:15 編輯
講那麼多.你有透天厝.你要不要都更都不可以自己決定嗎?
非連棟喔!獨棟透天厝!還要受人牽制嗎?
chunyun 發表於 2012-5-5 01:39

獨棟透天厝在沒有臨路的袋地,那就另當別論了!

你看 荒山過客 這篇是農地的農舍,也算獨棟透天,也是沒有臨路的袋地,
他是被獅子咬了半口,買下鄰地,才解決袋地通行權的問題,
http://www.2home.com.tw/bbs/viewthread.php?tid=7526&extra=page%3D1

而王家的袋地透天,有錢買下鄰地做為道路嗎?  現在是王家當獅子咬建商一口,
但若王家想拿新建照,要買道路通行權, 鄰地就不會當獅子咬王家一大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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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發表於 2012-5-5 01:41: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單獨擁有的土地就是我的家園.我的堡壘.
任何人想奪走他.就是戰爭的發起.
來學習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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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發表於 2012-5-5 01:39: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講那麼多.你有透天厝.你要不要都更都不可以自己決定嗎?
非連棟喔!獨棟透天厝!還要受人牽制嗎?
來學習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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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發表於 2012-5-5 01:34: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2-5-5 01:39 編輯
那這樣會不會比較清楚一點 :
第一 這個都更案沒有王家的房子,是不是就不可以成案?其他這三十六戶的住家是不是房子就不能更新?
第二 王家有沒有明確的表示願意參加都更?
第三 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即便沒有王家的房子都更還是可以進行,那麼都更的範圍是誰去決定的?
sampisam 發表於 2012-5-4 23:36

前面講了那麼多,你都沒在看

第一 依照建築法,因為王家是袋地,無法單獨申請建照,
當鄰地要申請建照時,必須強制把袋地納入。就算建商不想買王家的地也不行!
若建商不把袋地買下,或讓袋地參與都更/交換,
市政府也不會發建照給鄰地的新建案,都更案搞不好也無法成立!

第二 王家地有5人持有,王家只有說某1封信有問題,那另外4封呢?

第三 都更的範圍是市政府決定的,如同第一的方法審核,
但市政府依法是強制建商要買袋地,也強制王家袋地要賣或交換,
之所以要強制建商買袋地,是要保護王家的資產,而不是為了建商利益。
至於樂揚當初只賣4x萬,賣得太便宜,半年就賣光,那是他家的事...放久一點還可以賣貴一點。


因為都更法就是專門立法來解決那少數幾%問題的法律,並不像合建案要100%同意,
(這是立法院的事,不是台北市政府的事)
王家正好是那少數幾%的問題,如果王家不是袋地,又拒絕都更,這才難搞!
但王家是袋地,依建築法就可以把王家地給強制估價/交換納入鄰地拿新建照了,
再依都更法來代抽/容積率/拆除...什麼碗膏, 解決那少數幾%的問題。

依都更法,建商只能有法定利潤,並不像王家講的是暴利,
不過咧....文林苑當初賣4x萬,半年就賣光,不排除是建商自己人買的。這就不是帳面上的法定利潤了!

雖然可能是樂揚賣給自己人,但自己人同樣要承擔風險,<---這才是暴利
因為地主不用出錢,還要拿錢/拿搬遷費,文林苑就是靠剩餘可賣戶數這些錢蓋起來的!

--------
都更利益肥滋滋 誰賺走了? 2012-04-16 第396期

以去年送審的一件台北市大安區都更個案計畫書來看,基地面積約五三○坪,土地使用分區為住三,法定容積率為二二五%。更新前,估價師事務所鑑定價值約為十三.二億元,預計申請六○.四八%的都更和停車位容積獎勵,若順利通過,可額外獲得約七二○坪的建築面積。更新後,包含店鋪、住宅、車位等,估計市價,總計將超過三五.三億元,等於五年內就創造逾二.六倍的價值增幅,毫無疑問是有利可圖的。

建商表面上的獲利,只有身為實施者可提列的風險管理費,此即一般建商參與都更可獲取的法定利潤。以前述案例的權利人數與面積,依法換算後的管理費用約一.三七億元,占全案開發價值不到五%;以該案預計五年完成,不算入前期整合時間,建商平均每年獲利還不到三千萬元。業者並指出,審議過程中會被審查委員刁難以及刪減容積獎勵,甚至還有一些私下談好要補償地主的成本,實際的獲利數字更低。

建商賺什麼?管理費+新屋銷售增值空間
如果這麼「難賺」,放眼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何又處處看得到建商與都更整合公司在許多舊公寓張掛海報、插旗標示地盤?
----

老話一句,若都更把王家排除,以他們家袋地殘存的價值,至少要市價打個6~8折"以上"。
台北市一堆破爛舊公寓,就是靠著都更題材在那裡沒道理的貴,若沒都更,誰要買貴?
王家若真要坦盪盪的面對媒體,就先講是袋地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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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發表於 2012-5-5 00:52: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法律多的是不公平的事
最近有件陳年的不良法官案子
因為嫌犯以前是法官
一直上訴 了好多年
結果最近一次判決 檢察官太忙忘了上訴
無罪確定 更狠的是 他還申請國賠
國家還要花你我的錢去補助他

為什麼公寓2樓外牆要讓有線電視免費跑線
很多既成道路
和因時效取得地上權
那樣是合理的
農地不能任意建築
公園用地 計劃道路也不快徵收也不能蓋房子
那樣不是限縮土地所有權人的權利

尤其是像中華電信那種國轉民的單位
當初土地都是國家強行賤價徵收的
一聲民營化
當初的公益性在那
龐大廉價取得的土地資產
成為一大堆高薪員工的嫁妝

你知道什麼叫法定保留地
請去查一查 再來說什麼叫公平

為什麼 滿不滿18歲刑期差那麼多
而不是漸進式的

現行的法律不是讓你我去討論的
是讓你我去遵守的

一堆聰明的人在法律不利自己這邊時高喊不公平
要修法 要釋憲 有本事要早點自己去申請阿
搞群眾 搞法外處理

法律講的是一致性
那天如果立一條 因偷竊犯太多沒地方關
特別規訂 被抓到的要轉命運轉輪
有1/8的機會轉到死亡 其他人無罪開釋
只要是公平執行也是OK的

法永遠要大於理和情
不合時宜的法也要執行
因為很多事情有一體兩面
他們不是是非題 常是 40% 對 60%
而且比例會改變

都更是一種強制的合建
就是怕會有不公平發生 所以國家有給容積獎勵
起碼讓你不要損失太多
如果是100%的協議同意 為何國家要浪費那些容積獎勵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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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發表於 2012-5-4 23:36: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少數服從多數又說最後是自己放棄提出異議的機會.所以這跟本與人數沒關係而完完全全是站在建商那邊的法律
透過法律設計把王家與其他都更住戶他們綁在一起,變成多數、少數的衝突。真屌!
今天王家如果不引起注意,這法不修
以後一定會有弱勢的人是真的不小心"自動放棄"他們的權利,到時才來修法嗎??
覺得沒有所有人同意就可以強拆房子的人一開始就有既定立場與成見,進來也只是幫忙消毒而已,何必多費自己的時間,舉那麼多不貼切的例子稿的我喝水差點噎到

建商沒有巨大的利益,他最好有那閒情逸致在幫人都更
那這樣會不會比較清楚一點 :
第一 這個都更案沒有王家的房子,是不是就不可以成案?其他這三十六戶的住家是不是房子就不能更新?
第二 王家有沒有明確的表示願意參加都更?
第三 如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即便沒有王家的房子都更還是可以進行,那麼都更的範圍是誰去決定的?

判決書寫到,王家因為故意或不小心或不知道而放棄數次幾會(法官認為他們故意的)
故都更案"核定後",認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除了實施者(建商)

對於一位無緣無故就參與到了一個不公平遊戲的人,還得去質疑他對抗的不激烈,不努力,而不是去質疑這不公平的遊戲規則,不去討論硬拉人的建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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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發表於 2012-5-4 21:27: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計程車那件事
我本來也很同情司機
可是因為我沒事都看報紙 網路
有一次我看到一個很重要的訊息
(可是很少 很少人報 報的也是小小一條)
我也沒確認 心中就起了很大的疑惑
因為我本人吃過那個車行的氣
很多問題不在其中 不知其痛
STSHAOWW 發表於 2012-5-4 12:19

計程車司機被Makiyo和友寄打,是有影片,且司機也住加護病房,都是有憑有據,
若計程車司機真的有要摸Makiyo胸部,因為沒憑沒據,這就沒辦法了!

重點是,Makiyo是靠媒體賺錢,想靠謊話要媒體幫她撐腰是可以,
但被戳破謊言後,回饋的力道也是相同甚至加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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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發表於 2012-5-4 17:48: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裡最大的問題在
一堆一輩子手上都沒一億的人 異口同聲的說
只拿到一億的人 沒有居住正義

還有一大部份是以前一堆 土地法搞來的
像家族一些土地 因以前土地不值錢
被蓋了房子 然後對方因時效取得地上權
最後 就是 地價稅 巨額遺產稅我們繳
然後屋主收巨額的房租 我們像乞丐一樣跟他折算米價

都市一個房子最貴的是土地
結果土地所有權人收的租金繳不起地價稅
更不用說 巨額的遺產稅
很多子孫沒錢繳巨額的遺產稅
失散了 有的放棄繼承

請問你 這要怎麼收信

2間獨棟房子 有5個土地所有權人
想就很複雜
偏偏一堆人說產權獨立
再撐個 一代 可能就大亂了

如果這種房子 沒有都更的強制性 要怎麼搞

把別人土地當道路無償使用的人都嗎是占別人便宜的人
還口口聲聲說 沒影響到別人

一堆人講
法律規定既成道路......
法院已經判了 王家該處理了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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