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je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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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2012-5-2 12:56: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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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12-5-2 12:58: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8# 阿俊
對哦,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是不一樣。
賣的利潤那麼少,偶慢慢來,等都更好了。
山明水秀富里鄉.好山.好水.好享受 .
http://tw.myblog.yahoo.com/niniying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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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2012-5-2 13:02: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8# 阿俊
對哦,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是不一樣。
賣的利潤那麼少,偶慢慢來,等都更好了。
niniying4119 發表於 2012-5-2 12:58

因為   
就是丈著你留下來沒什麼用處  他們收集後  才大有可為
拿來都更用   反正 土地又不用錢  往上蓋多少賺多少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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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2012-5-2 13:42: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覬覦〞人家的財產,卻說人家出價太高很可惡???? 他有權利出高價,你更有權利不買,一切不就是為了利益? ...想也知道,只有小蝦米被大鯨魚吃掉的可能, 建商要人有人、要財有財、就連媒體都可以被收買,怪只怪他吃相太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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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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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2012-5-2 13:56:2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看片名為「舞孃俱樂部」電影,裡面有發人沈思的課題,建商也要為他那一棟棟海景豪宅付出合理的〝高空視野權〞的代價,否則他的房子將變成毫無價值。要享受權力當然要付出代價,天經地義不是嗎?
觀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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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2012-5-2 15:07: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堆人說王家太可惡要拿五億,把王家排出何來可惡之有,但又不把王家排出,強取豪奪才是目的!
沒建築線以及袋地是因捷運造成的,其實這種情況除了自家車停家們旁,必被天天開單跟拖吊外,一出門就是捷運線旁的小綠地,出入根本不是問題!
惡法是法,怎不再堅持拆下去,而是半年內修法,有些是是能早踩煞車的,弄得民怨沸騰才喊停是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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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12-5-2 16:18: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每一個地主都能100%同意那就叫協議合建阿
都更是有強制性的
就算打算從80%同意門檻 搞到90%
王家還是...

能做生意的一樓永遠有問題
我自己有商業區一樓邊間
我也不願意都更
我們有路不會被強制劃入

我門前的計劃道路也是30年前政府用
公告地價(不是公告現值)很低很低從父親手裡強拿走的

捷運造成袋地  比起被捷運徵收的人 已經很幸福了
一直說王家是當地地主 我真是很疑惑
為什麼 旁邊的走道是別人的名子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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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發表於 2012-5-2 18:35: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每一個地主都能100%同意那就叫協議合建阿
都更是有強制性的
就算打算從80%同意門檻 搞到90%
王家還是...

能做生意的一樓永遠有問題
我自己有商業區一樓邊間
我也不願意都更
我們有路不會被強制劃入

...

STSHAOWW 發表於 2012-5-2 16:18

阿知哦   這個要調異動清册了  不花這個錢來耍嘴砲用了
聽他們說  以前地是他們的  不知和建商怎麼了  變成剩二戶   懶得求證了  反正求證下去我的毛也不會多一根(頭頂)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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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發表於 2012-5-2 19:00: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阿知哦   這個要調異動清册了  不花這個錢來耍嘴砲用了
聽他們說  以前地是他們的  不知和建商怎麼了  變成剩二戶   懶得求證了  反正求證下去我的毛也不會多一根(頭頂)
阿俊 發表於 2012-5-2 18:35

為什麼 我要問 那個走道怎麼會變別人的名子
因為這很重要

像我爸過逝時 大部份產權ok的資產都辦好了
就剩一些 公告現值很高的問題土地資產
(這是好聽的說法 講難聽的是 能賣的早就賣光了)
其中就有條 私設巷道
當初為什麼沒過戶給建商 或 住戶
聽說是為了省增值稅

就這些問題資產 搞到我家快破產
因為他的分區是建 要課遺產稅 一千多萬
最後 千辛萬苦 繳清了

我們持有的私設路地不能收益還要交35%的遺產稅
我們的正義在那 權力在那

改建是政府給我們繳了大稅的最後正義

你看很多案子也都是因為當初最高40%-50%遺產稅搞來的

今天你王家是自稱地主的人
(為什麼是2戶不相連也和當初分房子習慣不同
也許是台北市的分法)
私設路地為什麼劃出去
是節稅考量 還是.....
今天被 路地卡到只是自找的阿

當釘子戶遇到釘子路 誰怕誰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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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2012-5-2 23:13:1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ampisam 於 2012-5-2 23:15 編輯

對專業建設公司而言,這件案子上一定可以設計解決袋地的問題。只在願不願意少削一點。以基地完整為理由,強行都更王家,吃像真的難看到極點.
再說辦個手機,開個戶頭等等這類的事情 ,走遍全台哪一項不用雙證件加簽名蓋章,
拆房子這種大事,竟然不用屋主的同意.
我看有老房子的屋主最好不要出國,免得回台後找不到家。
這案件上贊成都更者會說王家沒有按照程序拒絕,時效已過
可是市府不也說都更法是有缺點要改,這缺點不也存在多時年

說王家害讓他人住旅館兩年!我認為是建商+市府造成的!
一開始就自大的不處理王家的問題,結果造成民眾的對立!
如果現在建商不出面,市府不吭聲,仍會再次的造成文林苑明眾的對立
贊成的全會掉進"是王家的關係"而延宕的陷阱,成為借刀殺人的工具.

正義與權利在哪?在拳頭大的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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