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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筆地號小地,合併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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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30 14:31: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請問各位前輩:
手邊若有多筆地號的相鄰小區塊。但是地目分別為田、旱、原(不是原住民保留地喔,是原野地,未經開墾的地)

這樣可以申請合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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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7-11-30 21:40: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多筆地號小地,合併問題

post by ""bonvoyage""
請問各位前輩:
手邊若有多筆地號的相鄰小區塊。但是地目分別為田、旱、原(不是原住民保留地喔,是原野地,未經開墾的地)

這樣可以申請合併嗎?


只要相連
同地段
同使用分區
同使用地類別

就可申請合併

地目...不同沒關係....現在的地目只供參考....沒有意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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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7-11-30 21:57: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之前看過有人分享變更地目需要的文件:

1. 複丈申請書。
2. 土地所有權狀。
3. 土地(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4. 「田」、「旱」地目土地,應檢附有無三七五租約證明。
5. 土地所有權人之協議書。(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時附繳)
6. 他項權利人之同意書。(設定有他項權利者附繳)
7. 都市計畫內「田」「旱」地目土地,無法確定其使用分區,申請合併時,應檢附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書。
8. 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9. 委託書。(權利人親自申請者免附)

不同地目不能合併,但是農地可以透過變更地目(進階處理)方式辦理合併。但是不要輕易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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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7-12-1 02:03: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finhisky""

不同地目不能合併,但是農地可以透過變更地目(進階處理)方式辦理合併。但是不要輕易嘗試。


感謝兩位的回答,但是可以繼續講解為何勸我不要輕易嘗試嗎?是有別的麻煩嗎?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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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7-12-1 09:34: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只是引用之前別人分享的文章

我猜可能是因為很複雜吧

不過樓上有說不同地目沒關係

所以可能還要在研究一下囉

可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60709240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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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7-12-1 19:35: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bonvoyage""
[quote]post by ""finhisky""

不同地目不能合併,但是農地可以透過變更地目(進階處理)方式辦理合併。但是不要輕易嘗試。


感謝兩位的回答,但是可以繼續講解為何勸我不要輕易嘗試嗎?是有別的麻煩嗎?

謝謝喔[/quote]

我有問過地政事務所

地目不同......可合併......

您可直接詢問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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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7-12-1 19:45: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燕子""
[quote]post by ""bonvoyage""
[quote]post by ""finhisky""

不同地目不能合併,但是農地可以透過變更地目(進階處理)方式辦理合併。但是不要輕易嘗試。


感謝兩位的回答,但是可以繼續講解為何勸我不要輕易嘗試嗎?是有別的麻煩嗎?

謝謝喔[/quote]

我有問過地政事務所

地目不同......可合併......

您可直接詢問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就知道啦[/quote]

以下是我去年詢問地政事務所內容

您好
此問題提已在9/14問過,但是還是有些不懂.
相連2塊農地,使用分區相同,使用類別相同,地目不同一塊為旱另一塊為田,等則不同一塊為16另一塊為14.
可否告知是否可合併?

xx地政事務所 回覆 
x先生 您好
一、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4條規定:「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應以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分區及使用性質均相同之土地為限。、、、」
二、故土地合併依上物規定之地段、地界、使用分區及使用性質(使用地類別)為限制,非以「地目」「等則」為管制規定,所以台端所擬案情符合”使用分區及使用性質均相同”之規定,得申請合併,惟請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三、相關申請須知及範例請參閱本站「下載專區」/申請須知及範例/測量案件作業項下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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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7-12-1 21:42: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簡單來說就是:不管地目.只要使用區分都是農牧用地的相鄰地,都可以合併分割. 林業用地也是.自己到地政事務所不難辦的.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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