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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不動產要約委託書-求助前輩?
post by ""芭樂""
近期經仲介介紹一筆土地,簽約時地主沒來,派了兒子代表議價,在協議下隨即在仲介處簽訂了"不動產要約委託書",付了10萬元銀行現金支票一張交給仲介(事後得知當時仲介並沒有將支票正本給賣方帶走,衹將影本及"不動產要約委託書"交給賣方兒子,並約好2日後在賣方家中簽定買賣合約,於簽約時再將簽約金及支票正本給對方),但第二天仲介即通知我"賣方要求延緩二天簽約,這一拖過了1星期,經再三詢問,仲介才說賣方對其當初約定賣價認為太便宜,不想簽約了。
請各位大大指點
1.賣方兒子(已成年)簽的"不動產要約委託書"有效嗎?地主說他兒子簽的不算!議價過程中他們都有電話連絡!
2. 仲介說支票尚未兌現不算收訂金。是這樣嗎?
3.我可要求賠償嗎?
4.謝謝!
1)本票視同現金
2)地主如果不承諾這個契約..那就是他兒子和仲介有渉嫌聯合詐欺行為
3)Bx2ah說的沒錯..存證信函要快信..正本給地主..副本一份給地主兒子一份給仲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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