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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當你是小白.所以才會建議你把搜尋一下再提出問題
你問的問題是卡在『套繪』上的問題..如果賣方願意把地上物及極小的農地過戶給你.那當然是可以囉..只是對原地主來說會把整塊土地『套繪住』變成他其他的土地不能蓋農舍了。
疑問:
所以,如果地主同意他的地以後都不能再蓋農舍,我就能不以0.25公項單位嗎?
答:可以,只要分割的出來,不一定土地比例和建物須符合
疑問:所以,如果我有田10公項,每次賣出,政府規定我,一定要最小賣0.25公頃以上?否則就不準賣?
答:政府沒規定你只能賣0.25公頃,假設你10公頃為同一地號,只規定你只能把10公頃割成10/0.25=40筆地,你可以買其中一筆,或是賣方不分割只賣你持分也行。
疑問:那,我在10公頃中蓋完巨大建物後,能否將這筆農地任意分割賣出,賣出時是否可以含建物?(PS:我知有最大面積和最大百分比限制,只是舉例)
答:可以,只是會影響到原地主權益。
阿俊前輩的回答:4)你向地主買25坪的建物和50坪農地有什麼關係?如果建物要蓋每層25坪..那土地至少要250坪..
疑問:是的,沒錯,如果我真的天真的想要在原地主 250坪地中,買其中具有建物25坪的地以及另外再加相連的25坪空地,這是否會受到上面至少要過戶0.25公頃以上的限制?
答:同樣的..只要能分割出來就可以,這部份你找當地代書問一下內容,須要”偷吃步”再問我,但如果只是純綷要問而已,而不是要『作』就再連絡了。因為分割的問題須要面對面談及劃圖才能理解,用文字很難說的清的。
假設:原地主有500坪(1筆地號)而已,蓋了一間小農舍25坪給你,當然就不能分割50坪給你,但是如果主是500坪(二個地號)他就可以採用平移二地的中心線方式來調整面積賣給你了。
所謂的老農自建,就是你可以買一塊任意大小的地,上面有一個己申請合法的小農舍。
再擴建到總面積的10%?
答:可以
0.5 公項的農地上,有個25坪的建物。可否只買50坪及這50坪上面,己建好且無法移動的25坪建物?
(看阿俊的回答,是不是意指,如果我有一塊大的地,申請過農舍,於是我轉移部份土地包含農舍,於是我餘下的士地就失去再建農舍的權利?)
答:0.5公頃本身就可分割為二筆了,如果上面蓋一間25坪的建築物,原地主當然可以賣你50坪的土地及25坪的建築,方式為分割為二筆0.25公頃農地->辦理合拼分割調整中心線->1462.5坪+50坪,但是好像沒有地主會那麼笨來賣你50坪土地,自己的1462坪變廢地吧,我的意思是說『沒人會那麼作』,不是『不可以作』。
遠親有個很大的地,地點不錯,但他不缺錢,所以一坪開價十萬,如果我用資材室方案,約要買100-坪,則是一千萬的購地費。
如果我用農舍~~~這不用算了,付不起。
故,我才會想到,如果那地上,己有建物,我能否只買其中有建物的那部份?
而且,如果0.25公頃才能過戶?那為何又會有人可以買較小的地來建資材室?
答:非0.25公頃才能過戶,是才能『分割』,有的人土地因為天生坪數小,當然就用申請資材室囉…你別把(分割)和(買賣)混在一起,只要有錢什麼坪數都可以買,只是用什麼方式『過戶』而已,如果你的遠親土地夠大或地號夠多,當然可以調成小筆農地賣你囉!!只是為了賣你一口飯而弄壞了一鍋飯不值得而已(如果日後他知道肯定會恨你一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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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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