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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7-5-30 08:23 編輯
但是4米路的部分是我跟他換地,我不足2分半的部分還要我用低於地主的開價但高於市價的價錢要跟他買,這樣不會太誇張嗎?
當然誇張,是他有求於你,然後假設你也必定有求於他,也就是他認為你非常想變為兩分半(要注意,其實是2500平方公尺,2分半只是把1甲當成1公頃近似值的通俗說法)以上(抓3%地籍圖重測誤差值,也就是2575平方公尺以上比較安全),但是是否有這需求,只有你自己知道,而且因為不是你急,你可以表現得不在乎。如同房地產買賣,買方賣方誰比較「急」,誰就要多讓步,或者白話說法就是談判/協商誰急誰就輸了。
如果我提出同意換地,不足2分半的部分算價差,我不用出一毛錢,讓我增加到2分半,類似1坪換2坪的意思,這樣會太狠嗎?
趁人病要人命當然也是有點狠。
綜合以上,第一段引言是對方的條件,第二段是你的條件。雙方條件都攤開來,再來開始談判協商。
對方為什麼會定比低於開價高於市價的條件,應該是他認為他有展現比賣價低的誠意,開給你與他賣地開價的差值,是他心中認為和你換地這部分他貼給你的錢。我想他也做好讓你殺到比市價再更低的心理準備,如同他的開價也是讓買方來殺到市價的。
一般對雙方最有利的結果,應該是落在此二極端的當中某個地方。所以如果完全不出錢是你最後想要的結果,你的條件恐怕還要更狠,就是對方還要貼錢。不過達到你希望結果的機會就更低,如果你也想要變2分半,而且也不要破壞鄰居關係,最好展現誠意,一開始就定個你貼點你可接受的小錢的條件去談。
所謂鄰居關係分兩種情況:如果你和他的談判破裂導致他最後賣不成地,他還是你的鄰居,他會記得你對他的「大恩大德」,本站名言:「千金買地、萬金買鄰」,請自行爬文。如果談判成了賣掉,問題比較小,但有可能轉嫁到了新買方身上,這新買方將會是你的鄰居,他或許也會記得你的「大恩大德」。所以這大恩大德要搞多大,就得由你自己衡量了。
PS: 2樓yuank大寫的是重大前提,是一定要先考慮的點。如果對方可主張袋地通行權,我是覺得用市價計算來買不足2分半的地,然後再扣掉20年的租金總和(直接月租乘20年,不用考慮折現問題),就是你可以出的對雙方合理的價格,你還多換到地滿2分半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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