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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ll600 於 2017-3-19 17:04 編輯
茲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共有地分割案例宣導
其連結網址為
http://peterpan1qaz.pixnet.net/b ... B%E5%AE%A3%E5%B0%8E
對以下所說感覺很不合理
[法院會徵詢全部所有權人意見
通常都會全數願意才會做判決
不會因過了某些比例就同意
所以有人有意見時會退回重新繪製跟溝通
但若一直沒有共識, 看情形會在6-7庭過後
確認所有權人無法達成分割情形的共識
通常會判決 "變價拍賣"
就是將土地進行拍賣
以拍賣所得按持有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 有一人持分佔少數 但是財力雄厚 其他共有人持分佔多數卻沒財力
那麼 持分佔少數那個人不用一般買賣方式購買其他共有人持分
他向法院提出分割共有物訴訟, 卻一直或拉攏一個共有人持反對意見, 不管提出的分割方案如何都不同意,
讓[所有權人無法達成分割情形的共識,] 造成判決 "變價拍賣" ,再以低於市價行情的法拍價購買?
是否造成共有土地被以小吃大?
請問持分佔多數之共有人如何防止被以小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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