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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問題/農建地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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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2 19:20: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tj23 於 2017-1-22 19:45 編輯

圖簡如附件,A/B/C/D/E/F為農地

各位大大好,想請教由於小弟一直在找農建地,前幾次都相當不順利(捧著錢要買還老遇到地主反悔的情況),最近在看一塊還不錯的頗大的農+建地,地號蠻多筆,可以談想買的部分,由於其建地不臨大馬路,在中間,臨路的的地為兩筆農地(A與B),我本來想買臨路A+B+建地,但是地主又變卦覺得前面的先賣掉對他不利,要我考慮買建地然後+D,之前要買A+B+建就是覺得買前面未來比較不會有通行的問題, 而地主原本就稱C農地未來會當成道路用地..

小弟問題為:
(1). 如要購買建+D,是否要先跟地主簽路權同意書 或 要求持分的權利 抑或 設定不動產役權再買比較保險?
(2). 如果C農地開成道路是否其建地的建築線就可以指的出來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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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7-1-22 20:32: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應該是丙建吧! 不過之前有位網友的丙建,在申請時好像有規定要臨多大的馬路,結果自己的建地出一部份的地,再買一點別人的地,做成6米寬的馬路,才順利過關...

可以參考之前的討論....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hread&tid=1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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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7-1-22 20:43: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萬一C地轉讓,同意書就差不多等於沒用了。  後兩個可以。
(2)C是要開成私設通路?看寬度夠嗎。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rule1-2.html
   另請自行查閱所在縣市的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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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7-1-22 20:52: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可以買A D 建 或 B D 建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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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2 22:34:3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tj23 於 2017-1-23 00:52 編輯

謝謝各位的意見...從看地到現在困難重重,每次都付斡旋金還是被當肖仔..哀

建地是甲建,有問過建管科,其實不用建築線最多還是可蓋到495平方公尺,我有算過有沒有指建築線,大概能蓋面積只差10坪上下,相差不多,惟須簽排水等切結書..

C農地預計是規劃成6米的道路...應該夠大,我還是希望能談成A+B+建為優先,如不行就如前輩所言看要持分還是設定役權比較有保障

目前可能還是A+B+建為優先,或是A+B+D+建(如果這樣地主願意), B+D+建的中間被隔開基本上不OK, A+D+建由於還是不臨路,所以可能地主不願意賣前面(一開始要賣現在又反悔),我只能考慮D+建


P.S 另外請問如果要設定持分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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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3 12:37: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edenchu1014 於 2017-1-23 12:39 編輯

P.S 另外請問如果要設定持分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提醒一下, 持分是權利義務均分, 但不是持分人想做什麼就做, 還是得所有持分人都同意才能動. 我有切身之痛, 雖然後來也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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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7-1-23 15:55: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denchu1014 發表於 2017-1-23 12:37
P.S 另外請問如果要設定持分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了解,基本上現在所有地都還是地主的,沒有任何持分,小弟是想如果真的買不到前面要買後面時,是不是只要設定持分,在未來出入上就不會有問題,不知有沒有持分比例問題或爭議?或是只要有持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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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3 18:31: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1-23 18:32 編輯

取得持分,就可以使用。但除非已經拿到超過2/3,否則其他人可能用民法820多數決變更用途。
或怕其中有共有人不講理,麻煩。

就C地全部,設定以通行為目的的不動產役權,是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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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3 21:00: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yuank 發表於 2017-1-23 18:31
取得持分,就可以使用。但除非已經拿到超過2/3,否則其他人可能用民法820多數決變更用途。
或怕其中有共有人 ...


感謝yuank大的釋疑
在和地主談時我會提出來
最好設定以通行為目的的不動產役權
如果他們堅持要作持分我就堅持就至少2/3的持分就不會被變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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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4 05:15: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chen168 於 2017-1-24 05:18 編輯
tj23 發表於 2017-1-23 21:00
感謝yuank大的釋疑
在和地主談時我會提出來
最好設定以通行為目的的不動產役權


C地持份不用買到2/3拉,看地主打算分幾份賣,就買那幾分之幾即可,

但是C地應定要去地政事務所辦在土地所有權狀的他項權利上設定,

載明你買的那幾塊地號以通行C地全部面積為目的的不動產役權;

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設定下去C地以後也只能作道路通行了

另外是地主要這樣賣你的,你要要求C地地主要做道路通到你買的地,錢當然是地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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