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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需附無違章證明 北市違建走入歷史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8月27日 上午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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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7日電)北市府規定9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轉手時要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章建築證明。中信房屋副總經理劉天仁表示,新「處理措施」將讓台北的違建逐漸走入歷史,重現美麗市容。
為了遏止台北市的違章建築,北市府日前訂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凡在今年9月1日起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第一次登記或進行買賣、贈與、信託等所有權移轉時,必須檢附建築師出具的3個月內無違章建築證明。
「處理措施」所列違章建築包括陽台外牆拆除外推、陽台加窗或欄柵式防盜窗(防墜設施除外)、夾層違章建築、水平或垂直增建的違章建築,以及約定專用的露台違章建築。
北市府建管處表示,「處理措施」實施後,買賣房屋若沒有檢附建築師出具的無違建證明書,地政機關需在登記完畢 1日內通報都發局,都發局將於14天內至現場查案開立處分書,並將副本轉給違建科執行,違建科會在3至6個月內拆除完畢。
劉天仁認為,要徹底根除北市違建,先要遏止新增違建,而「處理措施」直接從違建的源頭下手,確保在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不再出現違建,隨後北市府就能著手處理舊違建,一旦舊屋改建同樣適用「處理措施」,可預見未來違章建築將在北市成為絕響。
劉天仁說,「處理措施」適用於9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但仍會影響中古二手成屋市場,因為買方未來勢必會開始重視房屋是否有違建,違建將不再被視為附加價值,違建越大越可能成為「房市毒藥」。
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水靜)勻分析,北市府遏止新違建的措施除了直接了斷「新增違建」,此舉一出,將對各縣市的違建產生嚇阻,未來北市新成屋將難再出現有安全疑慮的違章建築,而隔間3 間以上並有公共危險之虞的中古屋物件因即報即拆,價格也將打回原形。10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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