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6查看 1回復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需要補申請水權嗎? [複製鏈接]

Rank: 4

1#
跳轉到指定樓層
發表於 2015-5-31 15:27: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種瓜得蟲 於 2015-5-31 16:29 編輯

農地上有一口井是前前前地主鑿的沒有登記水權
最近想要申請農業設施
需要引用水源的證明
想說是不是直接用這口井去補申請水權
請問各位以下問題
1.補申請水權要先繳私自開挖水井的罰款嗎?
2.可以自己補申請嗎? 或是一定要請代辦業者?
3.水權申請書上的引用水量,填寫的水量會有人稽查控管嗎? 譬如我如果超過用水量會被記錄下來嗎?
4.能夠引用水利法第42條第三款的規定免登記水權嗎? 第42條如下
左列用水免為水權登記:
一、家用及牲畜飲料。
二、在私有土地內挖塘。
三、在私有土地內鑿井汲水,其出水量每分鐘在一百公升以下者。
四、用人力、獸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
前項各款用水,如足以妨害公共水利事業,或他人用水之利益時,主管機
關得酌予限制,或令其辦理登記。

先謝謝各位

使用道具 舉報

Rank: 4

2#
發表於 2015-6-1 13:14:2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自己打去問承辦人
給大家參考
1.不用罰款
2.補申請水權一定要請代辦業者,因為有些工程圖要提供,除非自己會畫
3.申請水權要安裝水表,會抽查是否符合當初申請的引用水量,若超過要重新申請水權
4.出水量每分鐘100公升以下要技師簽證,若符合規定,申請通過的水權就是永久有效,不用五年展延一次。

我覺得第四點好像比較有疑問,有人的水權是符合水利法第42條而變成是永久有效嗎?
1

查看全部評分

使用道具 舉報

2home站內搜尋



回覆:需要補申請水權嗎?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成會員

Archiver|手機版|2home 打造桃花源

GMT+8, 2024-11-17 10:08 , Processed in 0.043186 second(s), 11 queries
免責聲明:2home網站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網站之立場,2home網站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