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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萬賤賣800萬 翁信代書險失地
自由時報 – 2014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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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陳姓退休老師到花蓮開會時,遭熟識代書慫恿以820萬元賣出花蓮燕聲廣播電台旁3000多坪農地,事後得知該筆農地行情超過2000萬元,且買方是代書找妻舅當人頭,陳某氣得提告要求撤銷買賣契約,最高法院認定代書利用陳某不知土地行情,誘使賣地牟取暴利,判決土地買賣無效定讞。
判決指出,72歲陳姓男子102年2月21日從台中到花蓮出席租佃委員會,隔天陳某被劉姓代書夫婦誘導,收取劉某開的200萬元支票當簽約金,以市價4成價格,即820萬元賣出3318.6坪農地,後來陳某反悔,主張抵達花蓮時,不小心在車站跌倒,撞傷頭部,隔天在精神狀況不佳下,一時思慮欠周才賣地。
陳某指出,劉姓代書及妻子王姓女子,明知花蓮土地從去年起被投資客炒作,土地價值飆漲,劉姓代書還找妻舅王姓男子當人頭向他買地,劉妻隱瞞土地飆漲事實,騙他土地只值一千萬元左右,誘導他以10分之4價格賤賣,該契約無效。
王姓男子辯稱,陳是退休教師,不可能被騙,對於土地買賣的交易,雖非專業人士,也能了解契約自由與簽約後的拘束力,應履約辦理農地移轉登記。
花蓮高分院到場勘驗本案農地,並交不動產估價師鑑價,扣除公告土地增值稅後,價值2099萬6228元,但劉妻卻向陳某表示只值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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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劉姓代書夫婦利用當事人不知土地價值,誘導簽立土地買賣契約,客觀上顯失公平,屬民法上暴利行為,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認定陳某有權主張撤銷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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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年老級的移民,僅移到鄰鄉的移民,移民渡晚年還有收入有成長的踏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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