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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都更的看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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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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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31 18:37: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jeffer 於 2012-3-31 18:50 編輯

都更應該要由政府主導
1. 區塊更新單元大小的劃定
2. 並且要有區塊更新週期機制,
3. 如果按所規畫的週期更新,可享有房屋的租稅減免.
例如每 40年可無條件申請單元區塊的更新, 五年整合完成,五年內完工.
如果整合不成,再等40年.
讓人民知道自己所屬區塊的更新週期時間.如此人民才會有所依.

有這兩個要素, 可由制高點,作到線,面,區塊,加上時間軸的規畫.
作到長期活化都市的更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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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3-31 19:34: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的房子幾年來,正在醞釀都更,其實都更的問題錯綜複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因此,台北市、新北市都更成功的案例至今很少很少。

最大的困難,在都更戶的共識和協調。

幾經開會,要達到法定人數,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此經常流會。

目前的店家房東,大都不會有意願都更,因為他們店面每個月有大把鈔票收入。都更拆屋後,他們的收入中斷,誰會願意呢?而都更完成後,他們的店面還在嗎?還能分到嗎?建商也要分店面怎麼辦?

另外就是,有些住戶,住的好好的,他也沒錢搬家租房子,如果都更需要自費補貼,他也沒錢繳費辦都更,他要怎麼辦?他因此根本不想都更重建。

釘子戶,更會藉機拉高利得,阻擾都更。一棟大樓,八十幾戶人家,要協調都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從開始醞釀,到都更重建成功,至少要花五年以上的努力。而我們從籌備,多次開會而後送件審議,總共已經接近五年了,至今新北市府還沒核准呢。

現在發生都更新聞事件,政府會重新檢討都更實施辦法的缺漏,重新擬定新的都更方案。

都更法確實不是簡單易行的法條,顧此失彼,困難重重的。

大家拭目以待吧,看看新的都更法,有些什麼新的構思和創意,老百姓都能接納嗎?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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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2-3-31 23:28:0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都更應該要由政府主導
1. 區塊更新單元大小的劃定
2. 並且要有區塊更新週期機制,
3. 如果按所規畫的週期更新,可享有房屋的租稅減免.
例如每 40年可無條件申請單元區塊的更新, 五年整合完成,五年內完工.
如果整 ...
jeffer 發表於 2012-3-31 18:37

叫建商整合→無利可圖就無都更(不然拆房子蓋房子的錢從哪來?)
叫政府做→一樣是錢的問題(政府出錢的話,全台灣都要都更了)

我認為順其自然、不必強求
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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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2-4-1 00:04: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贊成順其自然,變成危樓了或老舊到不能住人了,就水到渠成。
觀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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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2-4-1 00:22: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jennywise 於 2012-4-1 00:30 編輯

是這樣的....不想都更的是王家透天厝,想都更的是隔壁的公寓大樓居民,於是就說:「這樣吧,採多數決由王家跟鄰居公寓大樓共同投票表決.....」這讓我感覺好像是中國大陸說:「台灣的事務應該由台灣跟大陸人民共同決定」,請問在台灣的你願意嗎? (而現在更爭議的是,法律讓建商決定要不要把王家劃入都更範圍,所以建商就柿子挑軟的吃不敢碰大咖的郭元益如此法定通過比例一定不足,所以找王家開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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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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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2-4-1 08:23: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 jennywise

我偶而回去台中市區 ,看到沒有改建的老房子, 總有一份歸屬感, 看到整區改建的現代化建築, 感覺人事已非, 失去吸引力..

難道說 ,都市就是要現代化才吸引人? 能住進更多人就是好都市, 難道非得打掉透天屋,改建大樓才是進步?
大樓越多表示都市進步嗎? 為合不思考將老建築拉皮, 讓他更美觀 ,也有城市特色, 讓遊子有歸屬感 , 都市要進步 ,可以讓老建築拉皮 , 新區蓋大樓,那是否二全奇美?

為何我們必須強迫他人放棄歸屬感? 難道說跳開釘子戶大樓就無法蓋了嗎?
打造綠城堡  http://wwww091wang.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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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2-4-1 08:30: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都更是有必要性
首"都更"換地方
利益分配一下,不然下港人只能喊燒

台北的都更法改為台北再生條例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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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2-4-1 10:07: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家是40年的四層樓老公寓
而這一區都是這樣的房舍
附近有幾棟也開始要都更
看到都更建商外面貼的文宣
只能說是威脅+利誘
算是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也很討人厭

40年的房子老歸老
但住起來就是舒服
而且當時並無偷工減料
所以還是非常堅固
雖然不是眷村
走在這邊的巷弄卻有種特殊的寧靜感
眼看著附近的天際線漸漸被遠處的超高新樓遮住了視線
私人情感還是希望這一區能這樣一直保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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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2-4-1 10:13: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誰主導?政府說了就算嗎?
溝通的平臺一點都不公平,
王家說沒收到任何通知,通知文件寄到一個沒人居住的住址.
主導拆遷者卻說這樣已算行文給王家,這樣就算交代了嗎?就=王家同意了?
那麼王家是否可以說他們也寄了通知,你們有無收到也是你家的事?
再說如果3/4同意就可以決定其他1/4的權力,那剩下的1/4乾脆也不用做溝通了,
反正多數人都同意了.是這樣嗎?
新建築也許有耳目一新的現代感
但老房子難道就沒有其韻味嗎?

一般人對法律不熟悉就活該?
有關都更的法規,有白話到多數人都看的懂的地步嗎?
擬定的法條,敘述白話點,是會被取笑沒讀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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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2-4-1 11:25: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老房子老街道只要 稍加修飾、多點綠意,感覺起來更有人文氣息也很優雅,歐洲許多都市就是這樣。都更豈止是拆拆拆...然後蓋高樓? 那是沒有靈魂的都更。
觀想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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