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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先蓋農舍在繳罰金的可行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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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8 11:38: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小弟有聽朋友說.
如果想突破蓋農舍的2年限制.其實可以先蓋農舍.
蓋好之後就可以搬進去住了.
等到2年之後再按照正常程序去申請.
只要繳交罰金後.其餘按照正常程序申請進行.
這樣也可以合法擁有農舍了.
想請問大大們.誰知道罰金要繳多少呢?
這樣的做法可不可行?有沒有甚麼要注意的事情呢?
謝謝!!!!
閒訪山林覓蘭蹤.偶遇芷香藏林叢. 問花寒暑知何感.任綻任謝任飄零. 歡迎大家來小弟的FB粉絲團批評指教!!!! https://www.facebook.com/Max999orch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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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8 12:07: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現行的法令.要先申請容許使用.
先蓋農舍 .後申請 容許使用. 不知能否申請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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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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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9-8-18 12:20: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好像沒有這麼簡單哦! 補申請農舍時,會有相關人員來看,非農業設施會要求拆除,才能合法化.記得之前有位網友好像也是如此,如 生態池,露台 非農業設施,被要求拆除. 不過認定好像也沒有一定的標準.還是要看相關人員對違建農舍這件事的心態.

一般申請農舍核准後,要依設計圖施工,連窗戶樣式及大小都要一樣,至於灰色地帶的違建,也是蓋好農舍,相關人員看過,才補上去的.

若蓋好農舍,才去補申請,會自找麻煩,到時候東拆西拆的,除非是不想合法,被人檢舉,就缴罰金,走一歩算一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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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9-8-18 13:41: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不可行,除非你後台夠硬,但被人檢舉還是有可能會被拆,等兩年就算了,先蓋風險太高
1.拿不到農地農用證明
2.拿不到無自用農舍證明
3.拿不到農民資格證明
4.拿不到簡易水保證明(山坡地)
有了以上的資料才能請建造,之後才能請使造
硬要開罰的話從農地違法使用,違反水土保持,建管,土地容許,罰金不少
也有可能被勒令拆除(有人大力檢舉,檢舉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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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9-8-18 15:05: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風險太大,不值得冒險,還不如去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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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18 21:55: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敝人南投鄉下鄰居據說都是這麼幹(他們也建議我這麼幹,說比正式申請可省下少錢),但版上網友所說的也不能忽視,因此應該是各鄉鎮執行方式有別,所以在沒搞清楚前不要輕舉妄動,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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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9-8-20 09:37: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為何小弟會提出這樣的主題呢?
因為.真的很多人都是這麼做.
尤其是中南部的朋友買了土地之後.完全沒有申請.
馬上整地蓋房子.直接搬進去居住.
還到公所申請門牌號碼.也都准了~~~
等到2年期限一到.找代書建築師去申請.
然後罰錢之後.很快就核准合法了.

當然小弟不是在鼓勵非法.
但如果有變通方式.一來可以節省2年期間.
二來最後還是變成合法的建物.只是繳交罰金而已.
在時效上真的差很多.....
提出來討論.當然也是希望板內的專家們能有各種層面的看法.
或許~~~也可以找出其他的辦法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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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20 09:59: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政策慢慢再改變,越來越嚴,現在假設可以,但如果蓋到一半突然變不行呢,不合法的東西本來就有風險,是否賭上畢生的積蓄,要看個人的選擇,其實馬上蓋也不見得好,等兩年有好處,山坡地整地後等2年再蓋土地較不容易鬆動,想要蓋的便宜又好用的房子2年的規劃也剛好,有規劃就省錢,當然有錢有勢的人另當別論,管他法令政策,先蓋再說,沒人敢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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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9-8-20 10:55: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lhung 於 2009-8-20 10:57 編輯
為何小弟會提出這樣的主題呢?
因為.真的很多人都是這麼做.
尤其是中南部的朋友買了土地之後.完全沒有申請.
馬上整地蓋房子.直接搬進去居住.
還到公所申請門牌號碼.也都准了~~~
等到2年期限一到.找代書建築師去申 ...
max999 發表於 2009-8-20 09:37

其實這種case只適用於一般農地,因為除了違建拆除外別無他法可管,現在的縣市能編的違建拆除預算有限,因此除非情節重大會影響公共安全,不然不可能動用稀少的預算去拆不關痛癢的違建。

但是山坡地就完全不行喔,地方政府有水土保持法可用,一次6萬,限期改善,可連續罰直到改善為止,同時兩年內不得再開發,另也有相關刑罰可罰(抓去關),所以切莫道聽塗說,莽撞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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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8-26 15:14: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phil_chang 於 2009-8-26 15:17 編輯

我就是這樣呀!先建後補照,我的房子都已經快蓋好囉!!
最近鋼筋又漲了,我當初就是想說鋼筋飛漲的速度遠高於被罰款的金額..
不過重點來了,不要被檢舉,官員不會沒沒是跑來看你的房子合不合法..有人檢舉除外..
我也找了一個後台夠硬的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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