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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假扣押之土地分割之道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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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8 09:17: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paradise 於 2010-4-8 14:58 編輯

最近處理親戚遭假扣押土地分割事宜完成,分享一下。
案由:
地號甲之土地由A、B、C三人持分(老農),C於民國85年驟逝,C之持分由C之二子C1、C2繼承,然因C投資事業向第一銀行借貸,致地號甲被銀行假扣押C之持分。
97年起,A欲興建農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為甲a、甲b、甲c,地政事務所同意辦理,但因僅能分割為甲abc、甲abc、甲abc,理由為假扣押之債權地政事務所無權分配,需取得銀行同意。但向第一行銀接洽,完全不回應。
處理經過:
1.請某代書處理(浪費錢),根本不懂,浪廢了一年時間,得到的就是上述結果。
2.換請某律師(更糟),只寫個狀子請法院裁決,出庭竟沒意見,還問我還有沒有意見,我要有見解,還請你幹麻!最後法院答覆是;經詢問第一銀行意見為不同意,結案...,又浪廢了大半年。
3.透過在銀行做放款的朋友了解,假扣押為銀行債權,承辦人才不想去替你擔責,當然不回應。請它法拍,因為債務已追回八成,銀行也不急,理都不理你。
4.後經朋友銀行內部人員指點,由債務人C1及C2提起強制分割訴訟,經法院招開調解庭,現場會勘,由法官裁決分割,並將假扣押之處分登記至C1及C2(約花了四個月時間),也就是這個銀行承辦不敢承擔的責任要由法院來裁決才有解。
5.收到判決書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完成。
結論:
1.假扣押債權雖是第一行銀,命令來至法院,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知道是不懂還是不想替你想辦法,告訴你分割沒問題,還好沒照它那樣分割下去,根本在乎巄你,沒走法院這條路,是不行的,讓你在那讓那個代書耍的團團轉。
至於銀行也答的也很乾脆,不是我不同意,因為它無從判斷分割後三筆之差異(講難聽點就是那塊比較值錢),所以它不同意分割。
2.律師行不行差很多,從頭到尾幫他查法令,和走什麼程序,照收你五六萬,狀子有空自己上網找範例寫就好。
3.這案子後來法官私底下說,之前就有判例,為何你們會搞這麼久.....,真是無言,上地方法院的服務台問了好幾遍,回答你的就是法令如此,我也沒辦法,也寫狀子請法院裁決,結案告訴你銀行不同意,卻不告訴你正確的程序,最後才消遣你。
4.分割好了之,第一行銀這兩天來文,要法拍剩下持分,問要不要優先承購,一坪一萬二(神經病,法拍後就不能配建了,還要賣市價)。
5.持分土地要是被法拍,價格可以(四年前開價才五千),錢夠的話,千萬別客氣,什麼兄弟親戚的地不好意思吃下來,倒時倒霉的是自己,要不事後原價賣回給他就得了,免得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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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8 14:33: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阿......大大的經驗雖然慘痛但是分享出來解決之道, 這方式對我們來說真的有用.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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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8 15:49: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0-4-8 16:03 編輯

其實跟本不用那麼麻煩
1)叫債務人再跟"你"或其他信的過的人"借錢"
2)時間一到再查封那部份持分來拍賣
3)債權人承受
4)協議分割
換個方向思考.何不從解決"假扣押"先行.
花費=>執行費+鑑價費....而且這二個費用還可優先受償.分擔到"債權人"手上不用多少費用.然後就可以過戶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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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8 16:07:2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故事中所提到的律師太爛了!!

這種基本的分割方法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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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8 16:17: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4# hsiao
基本上律師是幫你出面說話的人而已.因為他
論件計酬.不是論案計酬
最好的方式是自己想"怎麼作"再和律師商議可不可行.因為律師不會替你想"怎麼作".怹充其量只是你的代理人而已
PS:我以前也花錢請律師過.付了5萬後辦法還是要自己想.所以我就乾脆用5萬向律師學"知識"..找一些難題考他.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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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0-4-8 19:43: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paradise 於 2010-4-8 19:44 編輯
其實跟本不用那麼麻煩
1)叫債務人再跟"你"或其他信的過的人"借錢"
2)時間一到再查封那部份持分來拍賣
3)債權人承受
4)協議分割
換個方向思考.何不從解決"假扣押"先行.
花費=>執行費+鑑價費....而且這二個費用還 ...
阿俊 發表於 2010-4-8 15:49

會那麼麻煩是因為不知道方法,而這個方法有提出過了,只是算算時間也不會比較快,而且銀行債權還是存在,親戚歸親戚,配合你提告就不錯,要求他再向自己"借"錢,那是緣木求魚。算算時間和效果還是經決院判決強制分割是最快也有效,且花錢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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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0-5-11 10:00: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A或B也可提起強制分割之訴,代書或律師養成方式雖然不一樣,但是靠不斷的經手案例累績其專業知識的過程是一樣的。
大家可能不知道,一般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其實不一定有學過強制執行法,更不用說土地法了。(包含我自己在法研所唸了83個學分也一樣)
所以,找對人的話,雖不是代書或律師亦可一擊中的,次一點的,找到一個雖然沒類似經驗但肯就個案努力找相關判例並尋求解法,最差的就是類似大大的例子了,人都找了錢也付了,他們可能也沒學到經驗,業主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不幸的是,大部份的人的土地相關疑難問題,都是遇到第三種狀況,然後在業主永不放棄的精神之下,終於找到了解法,然後發現,這不是原本的代書或律師就該懂的東西嗎?
正確投資觀念獨立思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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