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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disuper 於 2014-2-16 21:44 編輯
hh0303 發表於 2014-2-16 17:46
農會會員於102年2月1日以後參加農保,須為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包含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 ...
已經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即使加入農會,也沒有資格參加農保
但已領退伍給付的人不知是否可以用"非農會會員"名義加入農保
非農會會員資格:
一、 年滿15歲以上者。
二、 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1年。
三、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四、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90日以上者。
五、 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3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二分之一以上金額者。
六、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
七、 農地應與其戶籍所在地之農會組織區域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或不同直轄市、縣(市)而相毗鄰鄉之(鎮、市、區)範圍內。
(一) 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1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但375減租耕地除外),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二) 承租農地者:以本人及其配偶承租農地(包括農、林、漁、牧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承租375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2.承租375減租耕地以外之農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0.4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訂有租賃契約,經地方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證者。但向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承租農地者,得不經公證。
3.自有林地面積未達0.2公頃、其餘農地面積未達0.1公頃,但連同承租農地面積合計,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4公頃以上、其餘農地平均每人面積達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三) 雇農:90.5.9已修正刪除,但修法前已通過會員雇農資格,其於繼續受僱期間可繼續參加農保。
其中第六條、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不知是否包含軍保領退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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