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djkak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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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給佔去怎麼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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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14-5-20 14:56: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reamfly 發表於 2014-5-20 04:12
我想你應該先釐清問題再決定怎麼做吧?怕你到頭白忙一場
1.你現在非所有權人,太太的二阿姨是所有權人,她打算 ...

多謝Dreamfly大的忠告,感恩

1.我們打算先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因為她阿姨是不會去理這地的事,所以為我們方便做事
   都是會先過戶。

2.這點我們問得很清楚,舅舅們跟阿姨都好肯定沒有借或租給廟方,但為什麼他們不提告,
   簡單來說會怕麻煩之類,還有都是宗教問題。

3.這點我們打算是這樣,因為賣不賣出也沒人知,還有復完地的樣貌也不知道何年何月,
   還有我們打算出律師費,跟所有的事都是我自己去跑,但如果是賣出的話一定會分錢給她老人家,
   但當然最少要夠我們在花東地區買到相同大小的地,因為再說她們前年有去看地,但之後也沒做什麼,
   因為覺得沒可能拿回來,所以這風危我覺得可以去試,反正我回台後都沒工作
   (會找農業課程去學)。

4.對可以這樣說廟方是佔部分,但是佔馬路旁最好的地,山上的山坡,他們今本想佔都沒辦,
   除非把山打掉蓋平,還有他們蓋的今本是出入口,這樣來說我們如果要回去剩餘的地,
   一定要經過他們,不然就要飛~..~!!!所以我們只有兩條路給廟方選,一是買我們的地,
   二是拆廟建的東西,當然是勝官司後才能這樣說,因為我也想不到第三條路。

5.其實親戚們是抱放棄心態,只是我這個想地想瘋又有閒時去做事才能這樣子。

還有一問.....其實代書是怎找,因為我不明白代書這是什麼職業來......。(很笨的問題但我真的看不懂)

再次多謝大家幫忙,果大家看後有什麼想法或意見請出接提出。(因有時人會有角尖想不通)
請大家多多指點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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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14-5-20 15:16: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jkakiu 發表於 2014-5-20 14:56
多謝Dreamfly大的忠告,感恩

1.我們打算先過戶到我太太的名下,因為她阿姨是不會去理這地的事,所以為 ...

如果要過戶,那就先鑑界。把佔用相對位置面積做個了解。可能的話請代書把佔用不合農用的,與合於農用的分割出來。至少可以減低大筆增值稅的負擔。也可以評估增值稅有多少。鑑界時也可以順便跟所有佔有者取得溝通管道。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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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LINE : batman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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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發表於 2014-5-20 15:34: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其實親戚們是抱放棄心態


老祖宗留下的土地 ,一寸也不能丟!

寧願 要回來 後 送人  ~ 也不爽 看到 被別人佔去..........


LINE : batman1155    電話: 0900-5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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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發表於 2014-5-20 16:07: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4-5-20 15:34
老祖宗留下的土地 ,一寸也不能丟!

寧願 要回來 後 送人  ~ 也不爽 看到 被別人佔去..........



雖然地還不是我,我都覺得給佔的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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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於 2014-5-20 16:15:4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4-5-20 15:16
如果要過戶,那就先鑑界。把佔用相對位置面積做個了解。可能的話請代書把佔用不合農用的,與合於農用的分 ...

了解(^.^) 多謝大大
清晰講解
我覺得我多一分資料對我拿回地又多一分機會。

但是不是我應該先要找一個好代書,因為我沒有人脈在台中地區,
所以希望大家如果有相熟又對這方面,價錢又合理,的代書
介紹一下更好,因為怕成廣告,請PM我最為理想

因為我其實連代書是什麼都不知道,我剛剛打去問我太太......
她說我是白癡嗎還說要去打官司(哈哈哈開心的罵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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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發表於 2014-5-20 22:0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djkakiu 發表於 2014-5-20 16:15
了解(^.^) 多謝大大
清晰講解
我覺得我多一分資料對我拿回地又多一分機會。

既然決定要先過戶,山林大所提的部份一定要搞清楚。由於你的中文造詣不太好,且活用資金只有二十萬,因此,我幫你解釋一下這個的重要性。
(1)土地要過戶,必需繳交土地增值稅。這是由於你阿姨當初取得土地時,土地較便宜,現在土地變貴了,表示資產變多了,因此必需繳稅。土地變貴多少,主要應該是看土地公告現值,這是政府訂出來的(土地謄本上會寫。)
通常土地增值稅是賣土地的人要付的,不過你阿姨要將土地給你,總不能叫你阿姨付這筆錢吧。因此,只要大於二十萬你會很困擾。至於到底多少,可請代書先幫忙估算一下。
(2)某些情況下,你可以不用付土地增值稅,就是你的土地是合法使用,即所謂的農地農用。然而你是否有農地農用並不是你說了算,是由政府來審查的,審查通過會發給你農用證明,證明你真的是農地農用,就可以免付土地增值稅。
(3)現況是,你的土地上有水泥地、有墳墓、可能還有車道,最慘的可能還有違建,絕對無法取得農用證明,因此,你只能想辦法降低要交的稅。不過,這個複雜度頗高,最簡單的方法還是直接把稅繳一繳直接辦過戶。
(4)把非法使用的部份分割出來,這一部份未來過戶要交土地增值稅;合法的部份申請農用證明,這一部份就可以暫時免交土地增值稅了。不過這個比較複雜,有其它的規定,例如一塊地割成二塊,二塊地的面積皆必需大於2500平方米。

另外,還有二項要注意:
(一)你阿姨將土地贈與給你,如果總價值超過免稅額,還要交贈與稅、可能還有契稅(只是可能,我不確定)。
(二)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要查一下該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與民國89年時的公告現值之間的差異。如果前次移轉現值低於89年時的公告現值,法律好像有規定,可以將前次移轉現值改為民國89年時的公告現值,那麼要繳的土地增值稅就會降低。這是我過去辦過戶時的印象。不過我猜你也看不懂這一段,你只要記得,到時候提醒代書注意這一項。

還有,二十萬要搞定這完整的事,以你的情況,不是太容易,因為大部份的程序你必需委託他人(即代書還有後面可能會上法院所需的律師費)辦理。不過這地有廟表示不是荒山野嶺,臨路表示很好使用,只要處理妥當,並遷走墳墓,絕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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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發表於 2014-5-25 18:28:3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hen1969 發表於 2014-5-20 22:03
既然決定要先過戶,山林大所提的部份一定要搞清楚。由於你的中文造詣不太好,且活用資金只有二十萬,因此 ...

先感謝大大的回覆
真的非常有用,我已存下做寫記,
但我這一來一回看來看去,其實都不太明白,
因為有點複雜,簡單就是政府計算後繳稅,繳稅過戶,
之後再鑑界,之後恊相,完全明白。

真的很感謝大大的提醒。
但聽到要付出的錢好像不小,已經不是官司費用而是,過戶費用........
可能這一點要跟太太相討一下,看她有什麼看法,
因為怕她說付那麼多錢又不知道會否拿到地之類,一串問題,問我
我都不知如何是好。話需如此都要努力找出答案

還有各位已幫小弟解答不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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