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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大地彩妝師 於 2024-11-15 22:24 編輯
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
向公所申請
"農作使用" 非屬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第2點之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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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變動時就會請你去公所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
但覺得很難整塊通過了
以前整塊建地都課田賦
現在給我說前面的地沒鋪水泥,不能算
也就是前述網友提供的資料
"農作使用" 非屬查編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作業要點第2點之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使用之土地之範疇。
感覺政府缺錢
現在審很嚴
所以建議如果老人家還在
還是建地課田賦
那就把全部的地都給鋪上水泥
然後等繼承後再度會堪時說就是當曬殼場
但我也不知公務員會不會請你出示資料證明你有種稻
所以我後來就算了
因為,我只有農舍符合
但…我搭二樓了
印象中很像不能搭二樓,才符合?
照理講應該要精算那些是符合的
真正課稅面績是多少
不過,我是自用住宅,所以還能承受
也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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