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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k 發表於 2016-12-30 11:41
105.12.15已經修法了,不用整筆土地計算,而是以 建築面積+開挖整地面積
請樓主可以再重新去申請了。
yuank
好像不是這樣耶
這當初與新北市3個單位(山保/林務/建照科)承辦爭執很久最後我妥協去繳整筆回饋金
他是修改簡易水保的第三條對吧
可是你把整張申報書表單拿來看內容
他還有一個計劃面積,計畫面積不等於開發建築面積
建照科解釋計畫面積就是整筆土地面積,
那我們在來看一下回饋金第五條
第五條
本回饋金之計算方式,應依其開發利用程度之類別,以水土保持主管機
關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計畫面積與其當期公告土
地現值乘積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十二計算。
無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毗鄰或鄰近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
第一項類別及計算回饋金之乘積比率,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是看計畫面積
他改的第三條只是讓人可以申請簡易水保
所以還是要等回饋金的修正條文
或是簡易水保申報書的計畫面積修改等於開發面積
前者已公告有4年之久還沒通過發布
所以.........................................願條文早日通過
大家少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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