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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ruiter 於 2015-5-31 12:18 編輯
陳青 發表於 2015-5-31 11:44
舉凡買房子,買土地.......。
買房子時要跟屋主說好,然後請代書在合約書上要寫明,包含所有室內設備和傢俱 ...
因為當初覺得鐵皮屋、圍牆、瓜棚都很簡陋我會重蓋
原地主的幾顆果樹沒整理,我也會重種
所以沒有特別去注意地上物的歸屬權有沒有寫
以後如果再買地就會特別注意地上物不論多爛一定要在合約中寫歸買方了
謝謝大家的意見
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水井
因為我看地沒注意到有水井(管路埋在地下且草很長蓋住取水口)
過戶後才知道原地主的水井有提供給其他農地使用
我現在打算水井也不要了
所有經過我農地的管路一律收取費用
否則不允許他們的管路使用我的農地
水井是原地主的沒關係,他不可能隔空接水管,沒有管路他就無法使用水
我這樣的主張應該是合理的吧?
我不想這樣作,但原地主要求我買回這些地上物實在不合理
只好想出這玉石俱焚的對策
我自己花錢挖井總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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