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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明民意代表也有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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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壓農民生計
與會的多數民意代表皆認為,修法恐打壓台東農地價格,影響農民生計,不只要暫緩,更應取消修法。議長饒慶鈴表示,農業佔台東縣產業相當大的比例,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將會影響到台東非常多的農民以及相關產業,議員林東滿日前於質詢時對於修法表達強烈反對意見,議會遂決定召開論壇,期匯集台東各界的想法與意見向中央反映,她認為,台東的農業結構與宜蘭、花蓮皆不同,不應該以「一法適用全國縣市」,或許可依各縣市情況訂定農舍興建相關自治條例,做更適切於當地的妥善規範。
田地荒廢又賣不出
包括林東滿、吳景槐、田石雄、張卓然等多數議員皆認為,民國八十九年訂定的農發條例,開放農地可自由買賣,不侷限需自耕農身分,由於農民耕作難以維持生活,於是紛紛出售農地,供一般民眾購買農地興建作為民宿的農舍,讓許多農民的生活因此改善。而如今若通過修法,將會導致農地價格下跌,許多老農民無法耕作,孩子在外地工作不願務農,看著田地荒廢卻又賣不出,如此不僅無法達到農地農用的美意,更是打壓農民生計。
真農民買不起農地
並指出,根據修正草案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具農保身分才能申請興建,因而不少原先購買農地的民眾,尤其是一般公教人員,當年買了農地就沒錢蓋農舍,等到退休預備利用退休金蓋農舍時,卻因政策改變而不能蓋。而有資格蓋農舍的真農民,當年把農地賤賣現在想買回農地蓋農舍時,但因農地價格已漲了數十倍而買不起。他們認為,現行辦法已規定農地面積必須在兩分半以上、只能在百分之十的農地蓋農舍,其他百分之九時要做農業用途,顯然已有配套措施,因此炒作農舍問題並非制度面的問題,而是執行面的問題,政府應「管地不管人」,落實農地農用,但對人員資格不應有過多的限制。
現行法規嚴格把關
戴振東、李建通等多位農會總幹事則認為,若具農保資格者才能買賣農地,恐影響後續的農業資金流通,不利農業發展,只要現行法規嚴格把關就好。「真的農民不會去賣農地、蓋豪宅」。
自行研議自治條例
議長饒慶鈴於結論時指出,為落實農地農用政策,台東縣議會建請內政部,切勿頒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各縣市若需抑制農舍興建,宜由各縣市自行落實現行農發條例的執行,若有需要,再由各縣市自行研議自治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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