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3-3-28
- 最後登錄
- 2024-11-14
- 在線時間
- 1108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5749
- 帖子
- 213
- 精華
- 0
- UID
- 76432
|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6-5 07:59
我還是覺得應該成立2home協會,可以幫助很多人的
站大才是老大,我只是建議
雙手贊成
成立2home協會
站大是會長
報告會長
個人提出個人訴求
一、動機:目前法規無法滿足半農半X的小農(有二分半的苗栗山坡地者,非宜蘭的水田)(口袋不深,卻喜歡自然農作者)
二、理由:假日農作,不管大太陽的揮汗如雨、雷陣雨的全身溼透,需要有個地方休息、沖洗、餐飲,天經地義;
但依現行法規,弄個無固定基礎的貨櫃屋(或組合屋)或依法蓋個資材室,若二次施工小廚房小廁所,都變成違法,不是怕被檢舉,就是怕被罰款,非常不合理
三、建議:法規增列具小廚房小浴廁小床的組合屋或資材室,均屬合法(且可辦門牌及遷戶籍)
(尚有諸多細節...懇由諸位大老發揮,先摘要一二如下)
*二分半山坡地,小屋宜蓋中間區域,污水採自然工法自地排放,不會有污染鄰地情事;有別宜蘭硬性規定蓋在路邊
(荒郊野外蓋路邊容易遭小偷)
*二分半山坡地,因屬山坡地允許另規定可依地形架高,可堆放乾柴、大小車輛、防各種螞蟻大小S,且不列入13.5坪的計算,可節約土地的利用~不必另闢停車場、堆柴所
**站長大人的山居可以當範例
**現行法規都沒用心考量山坡農牧用地小農的實際需求,什麼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真是夠了 |
-
1
查看全部評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