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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青會員
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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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ina 發表於 2017-8-10 18:08
tsayjh 大您好,謝謝你的建議,,我想我揪結之處是在於唯獨台南市的都計內有這項規定而不平,,如果全國都 ...
幫你整理一下台灣都市農業區法規現狀如下,敬請參考:
只有台北市與台南市對於基層建築面積有不得超過一六五平方公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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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第七十二條
農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高度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建蔽率10%,高度一0.五公尺以下之三層樓, 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一六五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三十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第二十九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
第二十七條
農舍之高度不得超過四層或十四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一百六十五平方公尺,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附表一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項目
農舍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或十.五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六百六十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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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空有盡,我願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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