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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7-7-4 15:15 編輯
王大 發表於 2017-7-4 12:55
我朋友再提醒我怕的是種的人,私底下找「人」來要求果樹搬遷補償費,我給不給呢? ...
他若自己不移植,地上的果樹就是你的, 怎麼會有搬遷補償費的問題?
標到後,把地上不需要的果樹自行清除,才要自己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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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66 條
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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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到後,民法 第 66 條 先給對方看,以免對方假裝不知道有這法規想討錢...
若你要那些檸檬樹續種,則直接省下一筆費用....
給前地主個限期,讓果樹有移植的機會,只是客氣+圓融一點..的法外開恩... .
若你不需要那些檸檬樹,也計算過清除檸檬樹的費用 ,
是可以補貼給對方 小於 清除檸檬樹的費用,做為果樹搬遷補償費, 則可雙方互利!
對方保有檸檬樹,你也省下些清除檸檬樹的費用...
但移植後土地要恢復成什麼樣子? 則要寫清楚。
若還硬要搬遷補償費,再來就不是"法"的問題了!
像有建物的法拍屋也類似這樣,
準備拿來出租的房子,標下後再進行點交程序可能花6個月,就會損失約6個月的租金,
若裡面有動產沒搬走,還要再經過動產拍賣程序,又要花更多時間,
若給前屋主小於6個月租金以內的費用做為搬遷補償費, 也同樣是雙方互利!
若不急著住, 就可慢慢依法定程序處理,不用花搬遷補償費這筆錢。
另外,當對方拿了搬遷補償費,也要寫張 點交搬遷切結書 交回法院,這樣就可以結案了!
是自行與前地主點交,可把搬遷補償救濟金多少錢?要處理到什麼狀況都寫進去,
範本可以用關鍵字搜尋:搬遷切結書、搬遷協議書 、點交搬遷切結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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