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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lim 發表於 2020-6-18 07:54
昨天連絡了幾個政府單位,水利會說我們只管灌溉圳溝,野溪不是我們的範圍。公所說你如果要放涵管屬水利單位 ...
我的老天爺!那一條5米跨距的橋要花多少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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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就是這樣子, 表面上民主自由, 另一面卻是威權極權, 毫無半點自由.
法令多如羊駝毛, 該管的經常沒人想管, 不該管的往往管太多.
遇到這樣子的情形, 直接到鄉鎮公所, 說明土地有通行需要, 必須在某處設立一座便橋. ( 公所人員應該會要現勘 ).
鄉鎮公所不願出資與負責的話, 就只好自己請技師跟工人蓋.
正常狀況來說, 基於便民, 鄉鎮公所都有造橋鋪路的預算, 可以去申請. ( 筆者有條自己弄的泥土路, 長約 15m, 想請鄉公所幫忙鋪路水泥, 因為路幅不夠大無法進入水泥攪拌車, 不能直接灌漿鋪設, 鄉公所說可以去某地 " 領 " 30包 的水泥, 然後自己去蓋, 但是 30包 必須一次提領 ---- 沒本事獨自吃下那麼多, 一個人慢慢弄, 水泥都會放到受潮而壞掉, 所以放棄沒有領, 未來有空再自己一包一包買來弄就好 ).
沒得申請或是政府不願負責的話, 就自己蓋吧....反正通行是合理需要.
視強度與承重需求, 用一些 六分鋼筋 / 綁鐵 / 板模 / 水泥 / 砂石 ... 材料部份應該不會太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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