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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機認證基準不合時宜
當初訂定國家有機農產品認證要點與基準,太過遷就生產者的立場,希望生產者容易執行,以便加速有機農業推廣。忽略消費者的觀點,沒有嚴謹的要求。所以基準中有許多地方與世界各國的基準有相左相違的地方,結果不但沒有辦法保護國內的有機產業,也無法獲得消費者的信賴,必需儘速修訂。根據 IFOAM 的宗旨,有機基準並非最終目標,而是與日俱新的過程。應該隨著有機生產技術進展,人們對生態環境的要求提高,而日新月異。如此說來,我國有機基準確實到了應該考慮大幅修訂的時候。分析國內有機認證基準,不儘妥善之處如下:
(1) 準有機農產品條文不當
遍翻全世界有機認證基準,並沒有可以施用化學農藥的所謂「準有機」農產品。日本的所謂「轉換期間有機農產品」,指的是施行有機農法超過半年,還不到三年的農產品,但也堅持不可以使用化學農藥。當初我國可能考量多年生果樹不易施行,所以訂立準有機這種奇怪的條文。其結果是造成消費者的疑慮,與吉園圃混淆不清。也可能造成國外進口水果無法可管困境。解決之道,可以比照日本認證基礎的做法,設立特殊栽培農產品,其中分段「無農藥」及「農藥減半」。吉園圃近似農藥減半之等級。
(2) 無法與吉園圃區隔
吉園圃推廣告安全用藥,減少農藥用量,對環境生態及國民健康,當然是件好事。但終極目標應是水土資源永續利用及生態多樣化的有機農業,吉園圃的安全用藥究竟只是個手段,一個過渡階段。但由於經費充裕,宣導得法,很快就達到 7-8%的面積及產量。有些消費者不察,誤以為吉園圃就是有機農產品。這也是政府各部門間各自為政,不能協調合作的另一例。
(3) 缺乏對進口有機農產品的管制
目前我國有機認證基準條文對進口農產品經藥劑薰蒸、輻射照射、或GMO均沒有加以規範限制。一般而言,經上述處理或栽培養殖 GMO 都不合國際有機農產品的認證規範。特別是日本及IFOAM 均明文禁止。未來新基準應該明文禁止其標示為有機農產品。
(4) 缺乏嚴謹的名詞定義
大部份國家在有機認證準則第一章,開宗明義先定義相關名詞,以避免混淆或產生不同解釋。美國基準甚至對「人」都下了定義。我國有機基準欠缺這一方面的資料,以致可能讓人有不同的解釋空間。這不是好現象,新基準應考慮參照。
(5) 對畜產、水產養殖、加工、運銷及儲藏,缺乏規範
認證基準只規範生產者,對於運銷、加工、進口及零售業者皆未加以規範,造成有機認證的漏洞,必需加以改進。大部份國家有機認證範圍都包括畜產品、水產品,乃至加工品。有些甚至還訂定有機棉花、有機森林等認證基準,這樣的規章才能真正涵蓋生態保育的目標。
(6) 缺乏明確的目標
每個國家對有機農業應有其具體的目標,最好能明定在基準之內,以免個別條文在執行或解釋時,偏離有機農業之目標或宗旨。
(7) 缺乏認證、取樣的標準程序
國家有機認證基準在執行時,標準的認證程序,以及固定的取樣標準,以資遵循。以免因人情的因素或各認證團體間的不一,而造成障礙。例如歐盟即要求有機認證機構應符合ISO/IEC 65 標準作業程序。
(8) 缺乏對認證人員的評鑑
各認證機構認證人員素質不齊,對法規條文之熟悉程度不一,對農業基本專業知識也有很大差異。應建立對認證人員的執照評鑑及再教育制度。
五、有機農產品認證標示混亂
長期施用堆肥後,土傳性病害明顯降低,有機區嫩莖萵苣,莖腐病幾乎不發生,而慣行區發病率為 11 %。採用抗蟲品種後,甜玉米穗螟蟲發生率由 40 %降低至 10%,商品率顯著提高。目前利用天敵、性費洛蒙、黃色黏板、蘇力菌及苦楝油等,已可穩定水稻、玉米、毛豆、甘藍、大頭菜及青花菜等作物之生產。
六、有些認證機構認證人員不夠專業
認證人員理論上不僅要熟習有機認證法規,更重要的是應該具有農業專業背景。例如日本認證基準規定,認證人員應熟習當地農業環境與生產技術,除認證工作外,也可以提供農民農事及生產技術的諮商與指導。國內部份認證機構具有專業背景認證人員不足,專業能力及權威性不夠,這也是國內有機農業發展的一大隱憂。日本有機農產品包裝上除生產者姓名、住址、電話外,也要註明驗證人員的姓名、住址、電話。這樣的做法,有助於加強驗證人員的責任感。
七、外國有機農產品充斥,無法可管
台灣的有機專賣店中所販售的有機農產品,不同的物品,但全都是同一個檢驗認證批號,後來發現那根本不是有機認證號碼,只是獲得授權的某國有機食品經營許可證號碼。而且出口國又跟驗證不同,根據標籤上面的電話詢問,得到是答非所問。顯然進口廠商對認證程序也不瞭解;所以造成標示不正確,說來也是沒有盡到保護消費者的責任。建議今後應加強進口有機農產品的認證檢驗,才能保護本國的有機農業。更應該對進口有機農產品之分裝零售標示,加以嚴格規範。
八、有機農業的推廣經費嚴重不足
由於國內歷年農業決策者並沒有真正體認有機農業的重要性,政府每年編列有機農業的經費,真是少得可憐,包括研究經費可能不到兩千萬元,比吉園圃經費更少。對於一個可以保護國民健康、生態環境、食品安全、資源永續利用的產業,政府每年只花這麼少的經費,實在令人匪夷所思。為了讓我們的下一代有一個更好的生存環境,給國民提供更安全的食物,應該廣列經費,大力以集團栽培方式推廣有機農業,提高我國有機栽培面積,早日達到 5%以上之先進國家水準。
九、消費者的參與度不夠
任何一種產業,如果沒有消費者的支持,都不可能存在。過去有機基準制定過程,消費者的參與度可能不夠。許多條文明顯是為了生產者方便而考慮,以至於沒有辦法得到消費市場的認同。如果再看看各式有機農業講習班,往往也都是為生產者開設。缺乏對消費者的教育,也缺乏消費者參與制訂法令及參與監督,這也是國內有機農業發展的另一隱憂。
十、農民無法負擔高價之認證費用
我國農民多為小面積經營,土地面積小,生產成本高,農產品價格相對不高,無法如澳洲、歐美農民負擔高價的有機認證費用。民間驗證團多需仰賴政府補經費或另覓財源,無法完全依賴農民繳交之認證費用生存與發展。部份團體也因缺乏經費,人手不足,農民對其申請驗證之效率也有不滿。如此惡性循環,大大影響有機農業之進一步發展。建議不妨鼓勵消費者團體,如主婦聯盟等,加入有機認證團體,透過消費者的監督及參與,加速有機農業之發展。
資料來源:陳世雄,「推行有機農業之省思(上)- 發展瓶頸」,鄉間小路,第 29 卷 第 1 期,92年1月,P20-23
台灣發展有機農業所面臨或尚待克服之問題
(一)
觀念混淆影響消費信心:
有機農產品之衛生、安全甚受消費者喜愛,其產品種類及產量日益增加。惟部分行銷業者過度渲染其衛生安全,造成消費者誤解慣行農法生產之農產品有安全顧慮;另外部分生產者或銷售者因有機農產品需求量增加、價格高,未深究有機栽培之真正意義及生產方式,即濫竽充數、甚或假冒,使一般消費者對市售有機農產品失去信心。
(二) 提升國內適用之生產技術:
由於國內農業生產環境與國外不盡相同氣候高溫多溼,病蟲害問題較為嚴重,土壤中有機質肥料損失較快,而有機栽培之生產方式亦與慣行農法有別,亟待建立適用之雜草控制、肥培管理、病蟲害防治方法及適用資材等生產技術。
(三) 競爭壓力將與日俱增: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外之有機農產品勢將因加速開放國內市場而進口,影響國內有機農產品之產銷。此外,國內部分大型企業亦有意涉足有機農業領域,大規模生產、行銷,對小農生產方式將造成競爭壓力。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
未來台灣地區發展有機農業努力的方向
(一)
重質不重量,穩健發展:
台灣地區病蟲害問題較為嚴重,農業生產環境與國外不盡相同,且尚處有機農業發展初期,未來數年不宜急遽擴大有機栽培之面積,應著重於有機栽培技術及資材之研發與輔導量產,先求質之提昇,再求量之擴大。
(二)
健全民間團體驗證:
國內外各界對有機農法之定義及實務尚無一致之共識,美國聯邦政府立法歷經七年尚未定案,國內制定法令費時冗長,實已緩不濟急,現階段宜以輔導民間團體辦理產品驗證,並由會員中遴選適當人員經講習訓練後,擔任幹部強化其執行能力,使其發揮團體自律功能。並以其自有標章產銷,藉相互約束維護其標章之信譽,建立驗證制度,樹立品牌形象。
(三)
借重改良場所輔導監督:
行政院農委會各農業試驗改良場所設備完善、擁有優秀專業人才,未來應擔任農民講習訓練、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技術人才培訓等技術輔導以及協助監督民間驗證機構辦理實地抽查及採樣抽檢等之角色。
(四) 灌輸正確產銷觀念:
有機農產品強調提供清潔、安全、無農藥殘留,攝取此類農產品,對於一般民眾之健康,當然會有所幫助,但部分生產行銷業者宣稱有機農產品具有醫療效果,誤導正國人消費觀念,畢竟有機農產品只是眾多農產品中供消費者另一項選擇而已。
(五) 整合有機農產品產銷:
面對國外有機農產品進口及國內大型企業加入市場之競爭壓力,政府應輔導個別有機栽培農戶組織產銷班,成立合作社或合作農場,並加入有機農業民間團體接受其驗證,以提高其競爭力。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
理念
一群熱愛生命農夫,為愛惜大地生態資源,將有機農業栽培融入生活中;踏實耕耘、成就福田,心存感恩、推己及人,三生實踐、回饋人群。
有機農業可以看到什麼生態?
有機種植是用什麼方法防治病虫害?
環境污染和我有何關係?
買一把有機蔬菜會附帶什麼價值?
除了尊重生命、關懷自然,它還讓我們吃的安心,吃的健康,更重要的是能夠讓有機農業的栽培者永續的經營。能夠懂得尊重大自然的人,也必定得到大自然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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