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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看到回應!!不知是否可以整合集村與休閒農場??
引用自http://www.coa.gov.tw/show_poste ... amp;amp;serial=3841
集村與休閒農場如何結合並計算建築面積
發表者:蔡勇 MAIL
發表時間:2006/07/27 16:18:34
您好:
我住花蓮,有幾筆約3.15公頃的土地,與鄰接土地地主約好想一起開發做集村,即一共有5.61公頃的完整鄰接的農地,有朋友幫我規劃了有22戶的集村農舍,扣除建用農地1,850坪以外還有完整漂亮的農地5.05公頃。
但是我上網查了《集村》及《休閒農場》的一些文獻、法規、討論文章等,二者好像沒有做結合:
集村的建蔽率雖為1/10,扣除公共設施等實際建蔽率僅為3.2%(以我的CASE為例),而休閒農場允建的遊客休憩分區亦為1/10,是否我可以同時申設休閒農場,而以剩下的6.8%建築面積做遊客休憩分區?這樣剩餘的完整漂亮的5.05公頃農用農地才能發揮它的集體效用,必竟難得我們幾位做農的有這個共識想要讓我们自己住的舒適還想要為我們自己的農業做些提昇、貢獻,更重要的是我們的農用農地不是分散四處拼湊的,是完整而漂亮的,而我們的農舍就在其中。
請不吝告知,集村農舍和休閒農場的法規是否可以做如上的組合、解釋?非常很感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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