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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三年多,北宜高亦已通車 ,為何仍未打造桃花源?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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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7:27: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當2home的訪客已1年多,有如此多的同好熱烈的討論尋求心目中的桃花源,亦已有同好順利標得土地更一同集村,實令人羨慕.感嘆當初未有2home如此園地,也不須硬碰個満頭包,花錢又傷心.        三年多前,尋求以久的土地,因SARS及景氣低迷下,以低價標得宜蘭頭城的一塊農地約千坪,因地勢較低,雖未曾淹水但為往後著想故,聽從附近之友人建議,將該地上填一米多花了一年多時間及金錢,<聽聞大家都如此做>道聽塗說的結果,導致蘭縣府地政局察穫<填土之初曾先電詢縣府城鄉局<或課>>因其管理土方之運用及流向,此為網路發達下之受害者.   未明嘹土地之主管機關,電詢總機因不瞭解管 事主管 機關,卻接至另一職掌運用機關,結果卻完全相反 <其 告知農地之土地改良,不需申請>惟主管之地政局有另種解釋.處理了 近一 年,還是要恢復原狀.前後花了近三百萬,可謂慘痛又昂貴的 較 訓.   :cry:  :cry: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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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8:16:2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繼續加油

不好意思出來發問, ops:
能夠出來提供這樣的訊息,
也非常感謝大大的熱心,
不知是否有任何照片或證明造成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
也希望大家有方法可以提供 金剛 解決"地勢低窪"的困擾. :wink:
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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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8:24:2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買地三年多,北宜高已通車,為何仍未打造桃花源

本預計北宜高通車後,中和頭城間車程一小時內可達,興奮滿滿低告之令一半,我終於要到宜蘭蓋房子建造我的心目中的桃花源;<雖歷經挫折,北宜高仍順利通車,我的辛苦有代價>誰知內人告知;其為都市成長之女性,很難接受鄉下孤獨的生活,且小孩一個讀幼稚園中班一個讀小三,教育問題怎麼辦.<我啞口無言>我的工作在中和  原想我通車決無問題但小孩教育怎麼辦<小孩讀音樂班>何處不能學呢?    若有共識實皆無問題<若有問題未何幾年前不先告知> 但小孩雖受極大壓力,卻仍堅持不離開現有環境.   是以同好们,若夫妻同心,恭喜你們,你們打造心目中的桃花源將無所阻礙,有恆者事竟成,加油ㄌ.羨慕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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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8:40: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心有戚戚焉

不要灰心,
我也是還有小孩,
一在讀小學,一未滿一歲, :shock:
在下也是都市長大的小孩(老婆不是),
在不斷的思考下,
我們預計的方案是,
還是讓小孩到鄉下的小學念書,
對於城鄉教育資源的差異,
預備請當地大專院校的專門系所的學生到府家教,
在都市念書林林總總的補習費也不少,
在父母有心的照顧下,效果應該會更好, :roll:
有一利必有一害,沒有十全十美的, :cry:
希望你能做到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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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8:5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繼續加油

post by ""harry""
不好意思出來發問, ops:
能夠出來提供這樣的訊息,
也非常感謝大大的熱心,
不知是否有任何照片或證明造成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
也希望大家有方法可以提供 金剛 解決"地勢低窪"的困擾. :wink:
主管機關認定標準即為現狀不可改變,申請土地改良<農業用地>只能填不超過40公分超過即違法,<農舍建築標的;農路不在此限>感謝HARRY大的回應及關心.   經過一年來的公文往返及改善現狀,歷經罰鍰及心力交悴下,此問題已解決,雖如此我則越措越勇惟家人之支持與否才是打造心目中的桃花源之助力或阻力.建議同 好们先與家人充分溝通;尤其是另一半.如此則可 功 德 圓滿心 目 中之桃花源必自然浮現,本人亦仍不放棄目標,既續 努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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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9:28: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買地三年多,北宜高已通車,為何仍未打造桃花源

post by ""金剛""
本預計北宜高通車後,中和頭城間車程一小時內可達,興奮滿滿低告之令一半,我終於要到宜蘭蓋房子建造我的心目中的桃花源;<雖歷經挫折,北宜高仍順利通車,我的辛苦有代價>誰知內人告知;其為都市成長之女性,很難接受鄉下孤獨的生活,且小孩一個讀幼稚園中班一個讀小三,教育問題怎麼辦.<我啞口無言>我的工作在中和  原想我通車決無問題但小孩教育怎麼辦<小孩讀音樂班>何處不能學呢?    若有共識實皆無問題<若有問題未何幾年前不先告知> 但小孩雖受極大壓力,卻仍堅持不離開現有環境.   是以同好们,若夫妻同心,恭喜你們,你們打造心目中的桃花源將無所阻礙,有恆者事竟成,加油ㄌ.羨慕你們!


何妨先蓋個小屋 ,周末才去玩玩, 工作& 小孩教育仍舊維持現狀 ,如此一來豈不兩全其美  呵呵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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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9:3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心有戚戚焉

post by ""harry""
不要灰心,
我也是還有小孩,
一在讀小學,一未滿一歲, :shock:
在下也是都市長大的小孩(老婆不是),
在不斷的思考下,
我們預計的方案是,
還是讓小孩到鄉下的小學念書,
對於城鄉教育資源的差異,
預備請當地大專院校的專門系所的學生到府家教,
在都市念書林林總總的補習費也不少,
在父母有心的照顧下,效果應該會更好, :roll:
有一利必有一害,沒有十全十美的, :cry:
希望你能做到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目前的想法為當作休閒育樂使用,其實工作性質假日不多<每月幾乎僅休2日>雖如此更想要有自己的土地,能讓自己縱情於田野,讓心中充滿生命成長的喜悅.打算年後蓋間40坪大的小房子<因已近一年未整理,雜草長的已比人還高,需時間整理>種些較不需照顧之果樹;待它日退休後再好好的打造屬於我的桃花源.     本人不善電腦,回應過慢敬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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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論壇藏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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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19:37: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跟公務人員打交道,建議皆以行文為主,而且最好確認其文號,如果沒有回應,還可去申訴,像什麼市長信箱之類的,再不成,就找APPLE囉!!
很感謝金剛兄的分享,也為金剛兄的遭遇覺得遺憾!!
其實縱使金剛兄當初找對了人,對方來個事後不認帳,小老百姓也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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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20:14:3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Re: 買地三年多,北宜高已通車,為何仍未打造桃花源

post by ""water""
[quote]post by ""金剛""
本預計北宜高通車後,中和頭城間車程一小時內可達,興奮滿滿低告之令一半,我終於要到宜蘭蓋房子建造我的心目中的桃花源;<雖歷經挫折,北宜高仍順利通車,我的辛苦有代價>誰知內人告知;其為都市成長之女性,很難接受鄉下孤獨的生活,且小孩一個讀幼稚園中班一個讀小三,教育問題怎麼辦.<我啞口無言>我的工作在中和  原想我通車決無問題但小孩教育怎麼辦<小孩讀音樂班>何處不能學呢?    若有共識實皆無問題<若有問題未何幾年前不先告知> 但小孩雖受極大壓力,卻仍堅持不離開現有環境.   是以同好们,若夫妻同心,恭喜你們,你們打造心目中的桃花源將無所阻礙,有恆者事竟成,加油ㄌ.羨慕你們!


何妨先蓋個小屋 ,周末才去玩玩, 工作& 小孩教育仍舊維持現狀 ,如此一來豈不兩全其美  呵呵 僅供參考 :[/quote]感謝WATHER大的回應,目前亦為如此打算,通車後總算能1小時內到達,此亦為當初購地之最重要考量.     當初選此地一來地形方正,前有小河<半鹹水>   二來價錢便宜三來附近鄰居多 <濱海公路直線距離400米 >不會變成孤兒惟地下水為鹹水<雪山隧道將水源脈阻斷以前為淡水>為美中不足地方.所幸水電之申請無慮宜蘭又是多雨地區,種植應無礙吧 .地下水為鹹水亦可充分利用,挖個池塘養鹹水魚也不錯.不過這要等小農舍蓋好否則問題又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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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9-21 21:23: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ost by ""kevin""
跟公務人員打交道,建議皆以行文為主,而且最好確認其文號,如果沒有回應,還可去申訴,像什麼市長信箱之類的,再不成,就找APPLE囉!!
很感謝金剛兄的分享,也為金剛兄的遭遇覺得遺憾!!
其實縱使金剛兄當初找對了人,對方來個事後不認帳,小老百姓也只能認了!!
感謝KEVIN大回應    公務員之心態可理解,反正大家都這麼做,又不關己事回答又不需負責任,只怪自己太 不 謹慎,誤將人家之習慣誤以為準則,其實當初會認同此一作法亦因曾 在內政部之解釋函彙編中在當時曾有如此解釋;.農民之農地改良 或因低 窪地填土不需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當時城鄉局亦告知為最 新 法規規定.又看見警局承報<亦為解釋函彙編內案例>若道路臨檢遇到卡車載運土石方 又無棄土證明是否需要告發.回答為 不用.         惟 填土所託非人,耗時一年多.該法條早已廢止.遭地政局告發時真是晴天霹靂 .曾想過申訴但洽詢八德路相關解釋條文之檔案課預申請影印相關條文,又是公務員心態只告知相關條文已廢止無法申請影印求助無門下,轉求城鄉局作證,因事隔一年多又是電詢,想當然爾毫無結果.<因地政局告發承辦人員告知若城鄉局出來作證當初有此法條則可解除此一案例>公務人員駝鳥心態不敢負責又法規不深思熟慮輕易施行與解釋,縱使事後趕緊廢除,惟傷害已造成,小老百姓只能默默承受,無語問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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