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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功率因數【PF】,省電只做一半
電價要漲,民眾一致撻伐,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抱怨的同時,是否應該想一想是否正確且有效的用電。省電人人會講,但是做法對嗎?因為現今大多數人連電力使用效率的指標-功率因數(PF)都不知道,結果就是大量使用(低功率因數)的設備,浪費許多的電力而不自知。以家庭用戶數為12,460,593戶(臺電資料),每天每戶虛功0.1KVarH來計算,每天就有1,246,059度電是被浪費掉的。
所以使用低功率因數的設備,會使虛功-無效功率【KVarH】增加,致使供電者必須供應更多額外的電力來滿足需求,備載容量因此降低;目前臺電計價單位為實功-有效功率【KWH】,虛功部份完全無法計收;所以使用低功因設備所多損耗的電力,並不會反應在電費賬單上,但會成為隱含的發電成本,最後一樣由全民埋單。而有些地區因為某些因素免收電費,因此用電毫無節制不知珍惜,更是消耗了大量電力,所以臺電的虧損用電戶也有不少的貢獻。
以照明系統為例,之前已有學者詳細說明日光燈泡(省電燈泡)其實不太省電,其平均總合效率非常低,只有高效率的T8或T5三波長燈管(使用電子安定器)的50%以下,但一般人至今還是被「省電」字眼所誤導,大量使用低發光效率、低功因及壽命短的日光燈泡,甚至成為主要照明,真是錯的離譜,這個觀念應該要改;不要再以白熾燈泡為比較基準,要用更高的標準來定義省電與否。
註:高功率因數=高功因,為電力使用效率的比值,其值為0∼1之間,不應以訛傳訛,誤稱為【高功率】,高功率為設備消耗功率的大小,並無定值,所以二者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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