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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申請民宿之土地稅怎麼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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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7 20:06: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各位前輩好^^
小弟在澎湖的農舍(自宅)最近把兩間客房申請當民宿使用。
今天收到國稅局來函說~因為農舍當民宿營利之用
所以原本所在地課徵之田賦將改成一般用地課稅?!!
我對於農舍建地部分課徵一般用地課稅賦~認為合理
但其於9成農地都改徵一般用地課稅額~這似乎不合理啊?@@
目前都還是農用啊
請問有前輩有這類經驗嗎?~可有申訴的空間嗎?
先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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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19 22:43: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今天去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問農舍申請民宿後~農地不能再享田賦稅率的理由...
以下是回覆說法~
1. 發文承辦拿出扯不上邊的土地稅法條~說著天語....
2. 沒弄懂我在問"理由"的櫃員說~其實每年只多繳幾百塊....
3. 承辦同事幫腔說一般申請民宿的周邊農園都會被當公設用....
4. 放大絕~開始問我農地可有農用?@@
    我回答說~沒加蓋~休耕種草中....
    又接著補充澎湖5成以上的農地都閒置&種草~所以可以加稅囉???

最後~只有一個解釋我能勉強接受(有營養的)
"如果您的農地真的有農用(種農作物)~請主動提出申訴~要求勘查"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農地課稅跟作民宿的關係&依據~而不該是承辦"覺得該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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