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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通路權相關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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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7-26 23:07: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以前買地時因對相關法令不熟悉,且在買賣合約上也簽定"地主願將現為其產權之私有道路無條件供買受人(就是我啦)使用,所以並沒有深思將來可能因雙方產權變動而導致合約效力消失之長遠對策,隨著地主另一塊在我的地的下方將要出售,而挑起相關問題,想要請相關專業會員釋疑:
1.根據民法第七百八十九條(通行權之限制)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致有不通公路之土地者,不通公路土
  地之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
  所有地。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根據此條文是不是我有無償之通路權?"還是指原地主有無償通路
  權? 還是兩者都有相同之權利?

2.依我的買地狀況,有哪些再跟原地主簽地役權時,對我較有保障的
   條件?
3.通行一定之年限後(據說是20年),設有門牌之住戶可享有既成道路
   之無償使用權?

以上3個問題煩請專業會員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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