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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農地既有農舍之申請條件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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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9 13:30:0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最近朋友的農舍被人揚言要檢舉。

他們農地在民國67年取得,土地面積430平方公尺(約130坪),在恆春,非都市計畫區內,也非墾丁國家範圍內。

民國70年興建屋舍自住,當時沒有申請相關建築執照,屋舍占地應該有80%以上,剩下約10坪左右的空地有種一棵芒果樹。

屋舍的部分都有門牌號碼,是連棟一層樓高,共有3戶人家,都是家族,但其中一戶在民國90年加蓋2樓。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若是被檢舉,會被認定為違建的農舍嗎??
如果是違建,可以補申請,或有任何解套方式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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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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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30 13:14: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麼老的違建農舍到處都有,若被檢舉,應該會罰款繼續存在,處於灰色地帶吧! 接著每年要繳稅金!

不過關鍵在於那位檢舉人對這樣的處置是否滿意,會不會持續檢舉,搞到相關單位難做人,需依法處理!

不知檢舉人威脅檢舉的理由為何! 若原因未消除,可能又會持續檢舉或檢舉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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