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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問,已通行五十年的農路被封要怎麼辦?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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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2:56: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請問各位站友:
        若是已通行50年的農路,因地主易人,而新地主認為他要圍護權益,用有刺的鐵絲網將他的地圍起來,所以,原本可以開車通過的路變成只能人過,請問,有方法可以解決這種問題嗎?
        對方一直說,雖然是本來就可以走,但是,是違法,請問大家,為什麼已經走了幾十年的既成道路還叫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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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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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3:01: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既成道路有條件的  
有劃白線嗎?
有路燈嗎?
後面有住家嗎?

有時要打官司確認的
這討稐將會是很好的教育...(路可能會被封...別太相信仲介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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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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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3:16:4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針對"既成道路", 大法官曾有解釋令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 ... 03_01.asp?expno=400
只是...文謅謅的, 我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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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3:23:4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摘錄: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一、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這句很重要
二、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如能舉證更好
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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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3:52: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ewsn1540 於 2015-4-1 15:15 編輯

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如果只有特定的人在使用,非既成道路。

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也就是說有別條路可以通那就非既成道路。


這解釋其實有點矛盾,如果是死路,那就只會有特定的人在用,非既成道路,
如果非死路,有出口,符合不特定之公眾通行,卻也表示出口那邊可以通,
就又不符通行所必要及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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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4:36: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唯有打袋地(裡地)通行權之確認官司。一般非重劃地之農地之通往公路之道路,往往借行水利地或停駛台糖舊鐵道或國有地。較有爭議的是;依各持有人農田邊沿彼此讓路而來,另有的是家族.宗族協議闢路。此農路路寬約三米不舖設柏油路即是土路。但因所有權人買賣佚換.新持有人主張擁有該應有農地範圍.進而封路乃是之權利。如前大大所論述是否有架設路燈.柏油劃白線,即可認定為既有道路可請鄉鎮公所認定。或先訴請鄉鎮公所協調處理.再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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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5:27: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5-4-1 19:00 編輯

可以貼出地籍圖或提供地號嗎?  還有,說一下通行狀況、附近住戶、是否還有臨其他路、是否因分割才形成袋地?

1.袋地通行權  民法787
   (1)原本就是袋地。
   (2)向法院訴請確認。
   (3)要給償金
2.袋地通行權  民法789
   (1)因讓與、分割才形成的袋地。
   (2)向法院訴請確認。
   (3)不必給償金。
   (4)只能走分割前的同塊土地。
3.公用地役關係  
   (1)參照釋字400號。 1.不特定人通行所必要+2.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3.年代久遠(須3個都符合)
   (2)有無白線、鋪柏油、附近住戶等等,頂多就是參考而已。
   (3)向縣市政府請求認定,縣府會派相關局處會勘,之後發公文做出認定。  (不是起訴請求)
   (4)如果縣市政府認定是既成道路,你不必給地主錢。

三種是不同的,處理方式不一樣,要知道詳細狀況,才能知道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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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18:05: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sampisam 於 2015-4-1 18:08 編輯

既成道路不是那麼容易形成,很多人以為走久了甚至鋪設柏油了就是既成道路,這觀念是錯誤的.
總不能佔了便宜就認為理所當然,在原地主還沒易手錢就該未雨綢繆與地主商量路權關係了

若此路是唯一的出入口,,地主可以主張給您地役通行權,給您一個可供人走的寬度就不是封路了.
我家附近去年就上演了這一齣戲碼,
通往有20戶住家的社區有一條3米寬的柏油路,有20多年了。原地主兒子以土地所有人為由向每戶收取租金,住戶當然反彈,地主於是設鐵門僅給人過.
上了法院後,那20幾戶全數同意繳租金.

套句柯P說的,水費站了幾十年的便宜了,現在回歸正常一視同仁,這裡所當然,沒甚麼好奇怪的.

如果是既成道路,地籍圖上會畫出道路,若無,則很難認定是既成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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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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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20:35: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上次聽某位鄉親說,早期很多馬路都是私有地,嚴格說也是既成道路,或是鄉公所自行打的,結果有人厚臉皮威脅鄉公所要買回去,否則就要提告,結果鄉公所說沒有經費買下,但如以後有工程,可以幫忙舖點水泥或做點圍牆什麼的來抵消!


其實公家機關之間如有不爽或利益衝突,也是常告來告去的,沒什麼奇怪的!

另外袋地權是請求權,不要聽仲介胡扯說什麼如地主不給過,就可以行使請求權,基本上車子進不去農地,只能用兩腿走進去,農地就算廢了.更不用說電桿或水管要進入了,申請農舍需要的建築線也會把你卡的死死的.

若不信的話,問問 google 大神,看看申請通行權有多少成功的案例? 光在2home 網站因袋地糾紛的問題就有好幾起,不知和平滿意落幕的有多少?

買農地三通很重要,路通,電通,水通,這一定要堅持,除非你有把握處理袋地的問題!

另外國有地申請通行權也不是很容易,如果你是母地號分割出來的子地號袋地,國有財產局就會直接以請直接找母地號地主讓你通行為理由 退件! 通常母地號很少會讓你免費進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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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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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4-1 20:54: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買的玉里房就沒臨大馬路
但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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