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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用,多少惡行假你之名而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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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17:18: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7-21 00:13 編輯

內政部說:“農地農用是重要原則,根據預告修正的草案內容,農舍是給農民方便居住使用,農民興建農舍不受影響,如果非農民身分買農地蓋別墅或當民宿營利,未來將受影響。”

看來,民宿(農舍型)的浩劫,指日可待。無它,農舍是給農民方便居住使用,怎可接待觀光客,賺取非農業的收入呢?這意味,無數合法民宿,全是違規農舍,依法都該勒令強制拆除,以恢復農地農用。
可以想見,當十五年前農發條例初通過,多少懷抱民宿夢者,還以為政策做多,鼓勵農業朝觀光業轉型。沒想到,十五年後,輕信政府政策而將身家性命相續投入的業者,現在卻被翻臉不認賬的政府給出賣了!

依我觀察,目前所有的糾結,都環繞著“農地農用”這不容干犯的思維前提。
只要認可這四字,而怯於質疑這四字實已嚴重阻撓現行台灣產業結構的轉型,就注定只能被陳保基玩到死。怎麼說?因為你的思考基點跟他是一致的,你如何反他?頂多就只能質疑他修法的“程序正義”問題,而不能在“實質正義”問題狠狠賞他幾巴掌。

於是,毫不意外地,你看到的就是陳的詭辯,他說:“行政命令,不涉及修法,不必經立法院審查,只要在預告期滿10天後,隨時都可公告實施。”
你看,就連程序正義,也不見得駁得倒他。陳已然一副勢在必得、躊躇滿志的樣子!
接下來,當然就是國家機器堂而皇之地侵犯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
是什麼法條允許國家機器可以如是侵門踏戶而無人可以制裁?
無它,“農地農用”就是公權力據以合法行使政策暴力的“實質正義”。

基於以上理由,我個人贊同:

在“農地農用”四字已然如符咒般被民粹把持、綁架,甚而看似凜然不可犯、實則早與時代趨勢嚴重脫節的今日,政府有責任匯流全國民意,根據產業結構因應全球化浪潮的轉型需求,重新構思農業政策,並鄭重交由立院制定新版農發條例。

否則,這前提不破,就根本沒機會顛覆農委會的根本思考點,而有效抵禦隨之而來的政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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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18:15: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天下雜誌第574期:借鏡德日 堅持農地農用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60

] 德國:退休族想買農地?法院見!

] 德國也曾面臨類似情況,但德國版的假日農夫,卻踢到大鐵板。

] 曾在慕尼黑求學的東華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吳勁毅說,
] 一九六○年代在德國,有一群醫生、律師、教授等中產階級,
] 想集資買二十多公頃農地蓋退休莊園,卻遭地方政府拒絕。
] 兩造對簿公堂,最後聯邦憲法法庭判定,
]「土地不是一般商品,交易應符合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可以拒絕售地。

] 德國向來是工業化的代表,但巴伐利亞邦的農地面積比率一直維持在五○%左右。
] 平均每戶耕作面積,從六○年代的九公頃增加至五十九公頃;
] 反觀台灣,同時間卻掉兩成,從每戶○.九一公頃下降至○.七三公頃。

一個「農地農用」政策, 不是誰說了算.

就算這一代人決定「公投」, 振振有詞廢掉它,
是否這一代人會變成「把雞蛋吃掉, 把雞屎留給下一代人」的惡劣祖先.

我們不知道.
因為明天、明年、下個世紀的台灣將會如何?我們真的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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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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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18:33: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笨羊 發表於 2015-7-19 18:15
天下雜誌第574期:借鏡德日 堅持農地農用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60

可以確定的是_合法的人受到傷害。
但是滿坑滿谷的違法行為,政府卻明確表示無法執行。所以後代會如何並不能用懲罰合法來達成目的。但是利用群眾的盲目來達到掌聲,這是達成目的了。尤其是那些深受政府印鈔所受通膨之害的民怨,得到一個損人不利己的喊爽出口。這就是民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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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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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19:51: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7-19 19:55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5-7-19 18:15
天下雜誌第574期:借鏡德日 堅持農地農用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60


是非未易論,真理未易明。
農地農用得失,不是誰說了算,怎樣的政策方向,才叫符合公共利益,同樣不是誰說了算。
但可以確定的是,在台灣,好像農委會主委說了算。他真卯起來,沒誰攔得了他。
此刻,他正殺氣騰騰地以農地農用做理由,逼使農民一旦擁有農舍,就因為缺乏市場流通性而被迫終身世襲到底,永世不得脫產。
假如農地農用是一種主觀價值,憑啥在多元民主的法治社會,它可以堂而皇之地侵吞另一種價值?例如憲法保障的私有財產權。這是把囿限一偏之見的主觀價值給絕對化,這獨裁心態,本身就是「價值」的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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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0:27:1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jjs0035 發表於 2015-7-19 19:51
是非未易論,真理未易明。
農地農用得失,不是誰說了算,怎樣的政策方向,才叫符合公共利益,同樣不是 ...

非常讚同 JJS 說的

在“農地農用”四字已然如符咒般被民粹把持、綁架,甚而看似凜然不可犯、實則早與時代趨勢嚴重脫節的今日,政府有責任匯流全國民意,根據產業結構因應全球化浪潮的轉型需求,重新構思農業政策,並鄭重交由立院制定新版農發條例。否則,這前提不破,就根本沒機會顛覆農委會的根本思考點,而有效抵禦隨之而來的政策暴力。

在山林大開的版,“活絡農村豈能沒有農舍” 有些發文可做 2home 朋友寫陳情書給立委參考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extra=page%3D4

建議在陳情書之後,附上Cylin60的 “立法院對行政命令審查權與廢棄權"的條例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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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0:46:2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wurinrin 於 2015-7-19 22:55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5-7-19 18:15
天下雜誌第574期:借鏡德日 堅持農地農用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60


歐洲是中農制的國家,
文中提到德國農戶規模達60公頃
地小人稠台灣的台灣,每戶不到一公頃,規模差太多,
想東施效顰,得拿鏡子自己照照....

倒是,和台灣類似的小農地的日本,
堅持農地農用後的農業困境,並沒有比台灣高明,
應該當成“戒”鏡!

請看:
有理想難吃飽 日本青年不下鄉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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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0:47:2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5-7-21 11:42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7-19 18:33
可以確定的是_合法的人受到傷害。
但是滿坑滿谷的違法行為,政府卻明確表示無法執行。所以後代會如何並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王國.

他們發明了馬車, 於是開闢了一條馬路,
國王便規定:馬路只供馬車行駛, 行人只能走馬路兩旁及斑馬線. ---> 農地農用, 建地建用

後來有聰明的人說, 為了提高馬路的使用效率,
建議傍晚 6點到早上 6點, 馬路上馬車很少時, 行人也可以利用馬路. ---> 自然人可以買賣農地蓋農舍

但這個王國裡, 投機取巧的民眾越來越多,
連早上 6點到傍晚 6點的大白天, 也有許多人大喇喇走在馬路上. ---> 非農用的違規農舍

本來應該要嚴格取締白天違規行走馬路的民眾,
但執法的警察和違規民眾是親朋好友, 老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官商勾結

國王便立下一條新的規定,
以後傍晚 6點到早上 6點, 只有老弱婦孺才可以利用馬路. ---> 新增購買農舍之農民資格

於是民眾火大了,
不論是大白天違規的民眾,還是照規矩夜晚才利用馬路的民眾, 都抗議了!

有的說, 國王沒有權利訂定新規定. ---> 誰說農委會有權訂定新法規

有的說, 誰規定馬路只能提供馬車行駛,
馬路上的土地本來沒有任何規定, 既然馬車可以行駛, 民眾也可以行走. ---> 誰說農地一定要農用

-----------------------------
小弟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我們到底要回復一個「完全放任的野蠻時代」, 讓人車爭道, 充滿危險;
還是要繼續生活在一個「自由受限制的文明社會」, 讓人車分道, 大家安全得到保障.

也不知道:

是國王規定「馬路只能馬車行駛」是民粹,
或者「要求放棄所有規定,讓人車都能行走馬路」才是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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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如是我聞,道心順其自然。佛為體,道為用。天人合一,萬物寂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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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0:58: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可否請國王放寬農地農用神主牌,
多蓋幾條馬路,人人有路走,
時代進步,汽車都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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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1:29: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兩分半可蓋農舍,將來兒子孫子..........都將用這農舍傳宗接代.......好好笑
其實只要給我30坪可放農具可拉屎拉尿可躲太陽中午休息就好
真正在農村周圍開放些建地,農村不就是集村嗎,不就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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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9 21:30: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個故事內容我看來比較貼近違規工廠勒,

還有...誰是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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