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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才說 真正的農業綠能設施 是小坪數綠能 自己夠用就好
所以我才想要弄個全國的範例
結果又有新法來亂搞
如果我要合法生申請2坪太陽能設施 讓自己756坪農地自己夠用就好 底下剛好放怕雨的肥料
搞了半天 用自然農法 產量只有 5成 挖靠 不就又自討苦吃
千萬別告訴我 不用申請直接蓋沒人抓你啊
這就是讓我幹譙的地方 請問過農用不過算誰的
真的是 病急了 亂開藥方 難道沒有智囊團沙盤推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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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5日電)種菇、菜變成種電的爭議已大,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搭配輸銷太陽能發電獲利,作物須達正常產量7成上,否則限期內沒改正將開罰,進而限水電,甚至像苗栗案一樣拆除。
農委會本週五(4日)邀集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中及彰化等主要農業縣市政府,共商農業設施假種菜或菇,卻真賣電的問題。雖然會中諸多明確規範仍未完成,但針對既有數百件疑似假種菇或假種菜,卻真賣電的農業設施案件,已有初步處理方向浮現。曹紹徽指出,目前累計有好幾百件農業資材室架設太陽能板的真實案件,其中4成多是農糧類,包含種菇及短期葉菜等,其他則是畜牧類,目前爭議較多的是農糧類,也約有百件以上。她說,不論種菇或短期葉菜,產量必須達各種作物平均產量的7成以上,才算是正常農業設施,而非假栽種、真賣電;各縣市政府並已著手調查,有需求時,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及各區農業改良場都會派專家協助審查耕作實況是否符合規定,以免落地方勢力介入過深的生態,讓地方政府的執法公務員難以執法。曹紹徽說,一旦被判定是假耕作、真賣電,地方政府同意要依各種作物產期訂定改正期限,例如短期葉菜有可能會是3個月內要改正,未改正者將依區域計畫法開罰,受罰仍不改正,有可能廢止搭設農業資材設備許可,並轉建管單位處理。她說,建管單位可能先限水或電,再不改正,最後可能拆除整個農業資材設備,就像近日苗栗發生的假日農夫案例一樣,資材室被視為違建般拆光光。苗栗縣查報「農地興建農舍違章建築」,3日鎖定「買地送屋(資材室)」建案展開強制拆除;有民眾自稱「假日農夫」到場抗議縣府矯枉過正、執法偏頗,拆除作業在抗議聲中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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