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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前途是農業或農舍(詹順貴)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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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農民的前途是農業或農舍(詹順貴)
2015年09月10日       更多專欄文章

近日來,中央政府一方面宣稱為落實農地農用,決定修訂法令,加嚴認定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另一方面同時決定將大量長期存在於農地的違章工廠就地合法。這2項兩極化政策,都引發高度爭議,但它們卻有著相同的歷史因素,即過去數十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長期縱容農地違規使用。


在2000年1月26日政府修法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地細分限制從5公頃放寬至0.25公頃、明定無自用農舍農民得興建農舍。當時修法遠因是台灣加入WTO後,農業產銷競爭更加嚴峻;近因則是隨著經濟發展,可供金權集團攫取超額利益的都市土地供給量日漸稀少,貪婪之手開始染指地價相對便宜的農地,加上適逢總統大選,陳水扁來勢洶洶,執政的國民黨需要政策買票。

嚴重衝擊生產環境
上述修法,雖然希望藉由放寬興建農舍限制照顧農民,但整體而言,農民卻是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其最大後遺症,即是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後,部分來自都會想享受假日田園生活的白領人士、投資客、仲介、代書與建商等大鑽法律漏洞,在農地種出一棟棟豪華別墅。包括曾任農委會主委與內政部長的蘇嘉全、現任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內諸多政府高官的違法行為,即知農地違規使用問題的普遍與嚴重。也因此,反而讓許多真正想務農的中、青年農民,經常買不起、也租不到農地。
9月8日,宜蘭縣政府前有一場抗議縣政府開始嚴審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的弔詭活動。活動主要發起並帶頭之人,竟有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宜蘭縣不動產開發公會常務監事,現場雖動員許多誤以為是農地全面禁建農舍的農民前來抗議,但抗議主軸卻放在影響農地交易價格,與筆者5年來跑了數十個農村,聽過上百名農民優先在乎耕地面積不足、生產環境不佳、農作物收成與價格不穩等問題的心聲,天差地遠。這究竟是真正為農民權益或自己的農地仲介或開發利益?
雖然農地開放自由買賣,但綜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與第18條規定,有申請興建農舍資格的,是以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為限,而且其他農地仍應從事農業使用。反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未就需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資格,進一步規定認定標準與要求提出佐證文件。加上各級政府長期自廢武功,沒有依法嚴審申請人是否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其他農地有無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導致非農民假農舍之名浮濫興建住宅、度假別墅或民宿,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修正案恐效益有限
在上述脈絡下,對照原本計劃由農委會與內政部會銜公告,日前(2015年9月4日)卻僅剩內政部自行公告(因為已一再向仲介業、建商、投資客退讓)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表面上增訂應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但無具體內容,且技巧性忽略「直接」二字,可以預期實際效益將極為有限。
反觀宜蘭縣政府於稍早(同年4月7日)公告的《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審查建築辦法》,將興建農舍申請人有具體於其農地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認定方式、證明文件詳細規定,才是真正落實《農業發展條例》原有規定的負責任做法。換句話說,宜蘭縣政府公告該辦法,僅是宣示未來將嚴謹執法而已(應予肯定支持),並未增訂加嚴法令,更無抗議者所稱逾越母法疑慮。

律師、惜根台灣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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