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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paradise 於 2010-4-8 14:58 編輯
最近處理親戚遭假扣押土地分割事宜完成,分享一下。
案由:
地號甲之土地由A、B、C三人持分(老農),C於民國85年驟逝,C之持分由C之二子C1、C2繼承,然因C投資事業向第一銀行借貸,致地號甲被銀行假扣押C之持分。
97年起,A欲興建農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為甲a、甲b、甲c,地政事務所同意辦理,但因僅能分割為甲abc、甲abc、甲abc,理由為假扣押之債權地政事務所無權分配,需取得銀行同意。但向第一行銀接洽,完全不回應。
處理經過:
1.請某代書處理(浪費錢),根本不懂,浪廢了一年時間,得到的就是上述結果。
2.換請某律師(更糟),只寫個狀子請法院裁決,出庭竟沒意見,還問我還有沒有意見,我要有見解,還請你幹麻!最後法院答覆是;經詢問第一銀行意見為不同意,結案...,又浪廢了大半年。
3.透過在銀行做放款的朋友了解,假扣押為銀行債權,承辦人才不想去替你擔責,當然不回應。請它法拍,因為債務已追回八成,銀行也不急,理都不理你。
4.後經朋友銀行內部人員指點,由債務人C1及C2提起強制分割訴訟,經法院招開調解庭,現場會勘,由法官裁決分割,並將假扣押之處分登記至C1及C2(約花了四個月時間),也就是這個銀行承辦不敢承擔的責任要由法院來裁決才有解。
5.收到判決書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分割完成。
結論:
1.假扣押債權雖是第一行銀,命令來至法院,因此地政事務所也不知道是不懂還是不想替你想辦法,告訴你分割沒問題,還好沒照它那樣分割下去,根本在乎巄你,沒走法院這條路,是不行的,讓你在那讓那個代書耍的團團轉。
至於銀行也答的也很乾脆,不是我不同意,因為它無從判斷分割後三筆之差異(講難聽點就是那塊比較值錢),所以它不同意分割。
2.律師行不行差很多,從頭到尾幫他查法令,和走什麼程序,照收你五六萬,狀子有空自己上網找範例寫就好。
3.這案子後來法官私底下說,之前就有判例,為何你們會搞這麼久.....,真是無言,上地方法院的服務台問了好幾遍,回答你的就是法令如此,我也沒辦法,也寫狀子請法院裁決,結案告訴你銀行不同意,卻不告訴你正確的程序,最後才消遣你。
4.分割好了之,第一行銀這兩天來文,要法拍剩下持分,問要不要優先承購,一坪一萬二(神經病,法拍後就不能配建了,還要賣市價)。
5.持分土地要是被法拍,價格可以(四年前開價才五千),錢夠的話,千萬別客氣,什麼兄弟親戚的地不好意思吃下來,倒時倒霉的是自己,要不事後原價賣回給他就得了,免得尾大不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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