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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回饋金,改依實際開發面積計算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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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7 22:49: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https://tinyurl.com/yd2m3h59
公告事項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2日以農林務字第1061741081號令修正發布「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參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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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15000214-260205
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小農負擔減9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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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局林務科長黃嘉文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後,不再以水土保持計畫土地面積作為計算依據,而是按照實際開發面積「用多少、算多少」,對於開發者來說相對公平合理。

黃嘉文解釋,以山坡地占地10坪的農舍為例,若按照水土保持計畫土地面積計算,至少需繳交約100坪土地的回饋金,造成農友在開發農地上的較大負擔,山開金繳交辦法修正後,只按照實際開發土地面積計算,可以大幅減少9成回饋金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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