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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洩家中土地鑑界二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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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31 12:19: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倒序瀏覽
本文章最後由 blue9055 於 2011-3-31 17:52 編輯

剛看了ch大的鑑界文章突然想分享、發洩家中土地鑑界二事

第一件
家中的山坡地(南投)買了好幾年,最近被*糖公司通知我家和鄰居上的土地有一小塊*糖的土地,要我去承租,得知消息問了附近的鄰居,鄰居表示不曉得有*糖土地一事,所以不願承租。
因此我只好和*糖交涉,過程中*糖一直無法明確指出正確土地位置,非常含糊,要求*糖鑑界土地,*糖人員非常不願意,還恐嚇我佔用*糖土地,要把地上物清除、並罰款。
這樣搞的我們和鄰居雙方都不知明確的土地界線,誰也不敢耕種,就怕越界。明天要約*糖一起去看土地,証明我沒有侵占,也沒種植。

應付這些公務人員除了拍照錄音還有其他方法嗎?*糖想租土地給別人不是應該自己鑑界完整,有這樣要求租的人去花錢鑑界嗎

不知道有多少公務人員在這各網站上看到自身案例???

第二件
今年買了鄰居A一間房子(含空地),空地上是鄰居B的家,鄰居B在整修時明知道超界還故意這麼做,因為當時還沒買房,鄰居B自己跟我家人說的。現在房子買下去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因為大家是20年的老鄰居,天ㄚ...這太難處理了,感覺只能自己認了。
請各位前輩給我建議,可以保有我原本的權益外,又不被鄰居知道,除非鄰居哪天要跟我翻臉,我才有機會和證據請他處理土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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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1-3-31 12:41:5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很好解呀!
第一件...申請土地鑑界..自己先花錢..
         釐清事實!在做後續動作!
第二件..申請鑑界..先花錢..釐清事實!就現貌做處理!

這樣大家多清清處處...
而x糖..說真的它們是專門種菜養豬..
對地籍測量有研究的不多..也非本業...
所以依現在的資訊..隨便說說..就隨便聽聽..
再說我們又不是被老唬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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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3-31 12:58: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 rdmigo


買房子之前賣方有鑑界了,但是鄰居說:「鑑界哪能一方說的算」,原本的屋主就是和鄰居楚的非常不好,所以早就搬走。
但是我現在又鑑界一次,如果沒支會鄰居,鄰居他一定又會說一樣的話,我的鄰居就像ch大的鄰居一樣,是當地人,又仗勢無恐,到處說別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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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3-31 13:29: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3# blue9055


辦理鑑界..公家會一一書信連絡與土地相連的週邊地主..
依大部份周邊地主約有三人以上..
有糾紛找村里長及管區...打起架來至少有人會勸架及準備叫救護車!
這是重點...
至於x糖的地..暫用之疑慮可也可以比照辦理!
這年頭..不是說了就算數!攤開來..一一的講清楚!說明白!
你這類事情!!在各處是很常見到!..盡量不要完拆屋還地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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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1-3-31 13:56:5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耳朵癢癢,原來有人說到我了,答聲"有"
1.提醒各網友"辦理鑑界地所不會一一書信連絡土地相鄰的地主"
   記得申辦時要填寫"關係人",
   詢問地政人員可能會得到的答覆是"不必填寫",不要以為他會幫你通知,
   那是不可能的喔~~~~不好意思,糾正一下米果兄
2.我辦理鑑界有通知他,除了申辦時有填寫關係人外還打電話通知喔,
  我服務是十分周到的喔,只是他不來而已
3.遇到貪心的人,只能用時間慢慢證明是誰對錯.
夢想的小屋,小小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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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3-31 14:00: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lhung 於 2011-3-31 14:05 編輯

買房子之前賣方有鑑界了,結果你還買?一般這種情形,賣方可能會因此折價出售,不知您的情形如何?

前一手都已放棄的事,您或許也不要太過在意了,您應該衡量利弊得失,是否據理力爭應做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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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1-3-31 14:16: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 ch


謝謝提醒喔!...而關係人那一欄是既定要填寫的..
這是慣例!或許是有些人認為是自己一國而無鄰居吧!
既無鄰居那需耍無聊..自己玩爽的!!

所以勒...處理土地問題!就是除了關係人之外..也是需要找村里長及管區!
儘量不要找比這一階還上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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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3-31 17:47: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6# clhung


原賣方早就不住在這房子,所以才賣掉,而且賣方也沒有「便宜賣」。
會買這屋子是賣方有一天找家中長輩問要不要買房子,一切都很突然,剛好住家沒有停車位置,買下剛好可以停車。
只是覺得人好貪心,為了那一面磚牆寬的土地也要給人「批」,硬要蓋過頭。家裡的長輩一定是傾向和平解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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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3-31 17:50: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5# ch


請問ch大
關係人要填寫,還要自己連絡阿,那公家機關也太爽了吧!!!
如果鄰地得產權複雜,是共業,有一大堆所有權人,那不就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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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1-3-31 17:56: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8# blue9055


~~~話說家中長輩以前是混土木工程的...有說過..
~~~在鄉下蓋屋..緊鄰之建屋..地基照圖作到實...
~~~地上物各內縮1尺...而有女兒牆也是做到實..
~~~其實這道理我懂...但是...人心難測喔!
~~~而連棟房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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